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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成立于2015年12月04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25楼5层502,法定代表人为林勇忠。经营范围包括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安全防控机制建设、成果转化、品牌推广、专业咨询培训与会展、承接政府委托、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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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光明网等共同举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
由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光明网、天津市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近日在线上举办。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1]副秘书长赵宏志主持会议,天津市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理事长、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副秘书长张健教授等出席会议。
赵宏志表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义重大。国家立法修法积极推进,各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行动也先后启动,稳步推进。希望通过研讨交流为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探索更为有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扩展思路。
光明网副总编辑张宁认为,主流媒体要提高青少年正确用网能力及安全防范意识,精心打造青少年愿听愿看的优秀网络文化[2]产品。要做到“破”与“立”,打破圈层做好传播,加强与青少年网民的交流互动;并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搭建平台,带动行业主体参与其中。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研究中心主任方增泉介绍了对青少年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现状的调研分析,建议对青少年负面隐私经历加强指导,拓展青少年网络隐私认知范围,重视互联网平台隐私条例,并促进提高采取法律途径维权的意愿。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建议,数字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要定期评估,提供适龄方案,平台要提供时间、功能限制性的选项,结合产品和服务的特点,相应的提供者在产品和服务的运营过程中开发主动性技术。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表示,培育建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生态图景,需要持续完善法律规范和治理规则,做好共建共治共享环境的塑造,在监管层面、司法层面建设产业友好型的生态。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媒介与教育工委会常务副秘书长杨晓红围绕建构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教材体系和开展的网络素养教育活动作了分享。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研究员周丽娜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庭长孙铭溪分享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案件。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源介绍了《个人信息保护通识》读本编撰的背景、团队、过程和读本主要内容。翰博众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刘春利分享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犯罪的相关案例。
会议期间,专题讨论了由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联合天津市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共同起草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倡议(征求意见稿)》。
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副理事长林勇忠表示,随着社会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成为青少年儿童求知、社交和娱乐的重要平台,为青少年儿童构建良好的内容生态,提升网络素养、维护网络权益、保护网络安全对青少年儿童的成长意义重大。
张健在总结发言中建议,产业一方面要加强法律的监管、健全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应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包括学校、家长加强对相关平台的监管。同时,要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综合施治,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清朗的网络空间,筑牢数字时代的安全屏障。
来自行业协会、各大高校、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代表百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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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行业协会相关知识,我来给您普及,搜狐,2021-04-09
- ↑ 网络文化的含义 ,搜狐,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