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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人食菱》 |
作品名稱: 《北人食菱》 創作年代:,明朝 文學體裁:詞 作 者:江盈科 |
《北人食菱》是明朝晚期文壇"公安派"的重要成員之一江盈科的詩。[1]
江盈科著《王者所天在民論》,認為民為王者之天,王者之心」。王權表露形跡,天下民眾總是設法逃避;而民權表現的是心,卻無跡可尋,民心向背,關係社稷的存亡,力量無比。因此,為官者必然「不敢忽民,不忍殘民,不能一瞬息忘民」。[2]。
詩詞正文
“ | <北人生而不識菱者,仕於南方,席上啖菱,並殼入口。
或曰:「食菱須去殼。」其人自護所短,曰:「我非不知,並殼者,欲以去熱也。」 問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後山,何地不有?」 夫菱生於水而非土產,此坐強不知以為知也。 > |
” |
— <《北人食菱》>,<古詩文網> |
作者簡介
江盈科[3](1553—1605),字進之,號綠蘿山人。湖南桃源人,明萬曆二十年進士,先後歷任長洲縣令、大理寺正、戶部員外郎、卒於四川提學副使任上。是明朝晚期文壇「公安派」的重要成員之一。
江盈科從小聰慧,萬曆五年(1577)人縣學為生員,十三年(1585)鄉試中舉,「自為諸生,名已隆隆起」但是,此後於萬曆十四年、十七年兩次赴京參加進士考試,皆不第而歸。萬曆二十年(1592)三月,與袁宏道同榜進士及第。八月,授長洲(今江蘇吳縣)縣令。長洲屬三吳,「賦稅之重,甲於天下」,江盈科同情人民,常因催科不力而遭「長官詈罵」。為緩解人民「京解諸役」之苦,置役田二千餘畝以資役費。任職六載,賢令名聲遠播。萬曆二十六年(1598),先報吏部主事,旋因李應策劾奏江盈科「以征賦不及格」而改官大理寺正。是年冬離京,奉命恤刑滇黔。兩年後升戶部員外郎並主試四川。三十二年七月,擢四川提學副使。次年八月,病逝於四川。後歸葬桃源蘇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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