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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國春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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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國春秋》是記載五胡十六國歷史的紀傳體史書。由北魏崔鴻撰寫。[1]
經過
北魏末年的史官崔鴻私下撰寫《十六國春秋》,当时北魏迁都洛阳,书籍“率多分散”,他只好“求之公私,驱驰数岁”,又“约损烦文,补其不足”。正始三年(506年),《十六国春秋》初稿大部完成,但仍缺“蜀录”。崔鴻又花了十餘年時間訪求常璩所撰《蜀书》。正光三年(522年),終於全書寫畢。《十六国春秋》成書一百卷,“五胡十六國”之名因《十六國春秋》一書而得名。但本書雖然完成,卻又因故未敢刊印。直到孝庄帝永安元年(528年),其子崔子元將《十六国春秋》缮写一本,奏献朝廷,藏于史馆。
特點
《十六国春秋》突破既往传统,将各国国书改名为“录”,各国帝纪改名曰“传”,“不附正朔,自相君长”,记錄各国史事时,係以各自之年号。各国国主之事迹,則按正史本纪之体例,不採用漢民族之“贵中华而贱夷狄”觀念。又有序例、表、赞,体例完备。刘知几評價,“(崔鸿)考核众家,辨其异同,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唐初修《晋书》大量采录《十六国春秋》的本文。赵翼称唐修《晋书·载记》,“尤简而不陋,详而不芜,视《十六国春秋》不可同日语也”。
缺點
《十六國春秋》最大缺點是記時有誤、人物混淆,“多有違謬”,如“天興二年,姚興改號鴻始,而鴻以為改在元年;明元永興二年,慕容超禽于廣固,鴻又以為在元年;太常二年,姚泓敗于長安,而鴻亦以為滅在元年。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刻本流傳
北宋初编成的《太平御览》仍大量抄录《十六国春秋》。此書在北宋中期已經殘缺不全,剩二十餘卷,司馬光修《資治通鑑》時曾引用,但已非全書,故如無《資治通鑑》,今人難以窺得五胡亂華全貌。《崇文總目》已不列其名。明代屠喬孫、項琳以《晉書·載記》、《魏書》、《北史》、《冊府元龜》、《資治通鑑》以及《藝文類聚》、《太平御覽》等書補綴而成輯本一百卷,仍題“崔鴻撰”,並署“屠喬孫、項琳之同訂”,史料豐富,然欠考證,被清人斥為伪书,是今日的流行本;另外《漢魏叢書》中保存有十六卷本,十六國各為一錄,記各國主五十八人,與《晉書》大同小異。康熙时宋荦曾在京西慈仁寺购得《十六国春秋》残本,并作诗以为紀念。清代湯球輯有《十六國春秋輯補》一百卷,所輯史料力求信而有徵,並有考證工作,是研究十六國史的重要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