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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奏曲(concerto),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既有对比又相互交融的作品。由单一乐器为主、管弦乐团为辅的协奏乐曲,充分展现了独奏乐器的特色,又不失合奏的壮丽。用一件乐器者又称“独奏协奏曲”,用几件乐器者又称“大协奏曲”。通常为三个乐章,但也有仅一个乐章的,而舒曼将自己这样只有一个乐章的协奏曲作品称为“小协奏曲”[1]

乐章配置以及曲式特征

维瓦尔蒂按照意大利歌剧序曲的模式确定了协奏曲快-慢-快的乐章布局,但是在他那里,三个乐章几乎是等长的。到了莫扎特那里,虽然他的协奏曲仍然是三个乐章的,但是明显是类比于交响曲的套曲格式确定的,同样强调奏鸣曲式的第一乐章。在莫扎特那里,协奏曲形成了固定的乐章配置。

第一乐章为奏鸣曲式,一般是快板,戏剧性的。一般没有引子,直接由乐队进入呈示部。呈示部有两个,第一呈示部由乐队演奏;第二呈示部由独奏乐器和乐队共同演奏。在再现部接近结束,收束的时候乐队暂停,由独奏乐器即兴演奏华彩段,以展示演奏者的技巧。有时因为演奏者过于炫耀,会脱离原曲的风格,所以从贝多芬开始,一些作曲家也会预先写好华彩

第二乐章一般为三部曲式,常为柔板,慢板或行板,一般具有抒情性的歌唱性质。

第三乐章为回旋曲式,急板,欢快而富有技巧,常为舞蹈性质或节日欢庆性质。

舒曼和李斯特尝试创作单乐章的协奏曲(如李斯特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no.1, S.124 (LW H4))。而多于三个乐章的协奏曲也屡见不鲜(如肖斯塔科维奇的Concerto for cello and orchestra no.1, op.107)。

独奏乐器

协奏曲的独奏乐器可以是任何乐器,常见的如小提琴,大提琴钢琴,像中提琴协奏曲,管风琴协奏曲,各种管乐器协奏曲就相对少见了,更少见的还有低音提琴协奏曲、打击乐器的协奏曲等等。除了一件独奏乐器的协奏曲,还有一些协奏曲为两件,三件甚至四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创作,且不像大协奏曲那样整体地处理这些独奏乐器和乐队的关系,这样就有二重,三重协奏曲等(如布拉姆斯的Duo Concerto, op.102,贝多芬的Triple Concerto, op.56)。

此外,有些为独奏乐器和乐队而写的作品,例如弗兰克的交响变奏曲(Symphonic Variations for solo piano and orchestra, M.46),李斯特的死之舞(Totentanz (Dance of Death), piano with or without orchestra,op.40),拉赫曼尼诺夫的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2](Rhapsody on a Theme of Paganini, Op.43)等,虽然不叫做协奏曲,却近似协奏曲这一体裁。相反,有的叫做协奏曲的作品却只有一件独奏乐器而没有乐队(如巴赫的Italian Concerto, BWV.971)。

协奏曲在音乐史中,一直是交响音乐中相对大众化的体裁,很少成为新的作曲观念的发端之地,但是往往更受到普通听众的欢迎。因为协奏曲当中既有乐队的强大力量和丰富色彩,又有独奏声部辉煌炫目的技巧表演以及细腻的感情抒发,协奏曲结合了交响性和乐器技巧,作曲家在这种结合中平衡着交响性和技巧性,而不同的听众则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协奏曲中得到满足,这也就是为什么协奏曲这一体裁一直受到许多人喜爱的原因。

视频

协奏曲 相关视频

齐夫拉父子演奏 弗兰克《交响变奏曲》
贝多芬《三重协奏曲C大调》op.56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