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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歌子·帶酒沖山雨(蘇軾)

《南歌子·帶酒沖山雨》

作品名稱:《南歌子·帶酒沖山雨》

創作年代:北宋

文學體裁:詞

作者:蘇軾

《南歌子·帶酒沖山雨》是宋代文學家蘇軾所作的一首詞。詞的上片描寫作者悠遊自在的心境,下片描寫作者已拋棄世俗的功利之心,全詞表達了作者表現了作者歸隱田園的志向。

目錄

原文

譯文

山中下雨我便冒雨去喝酒,傍晚天氣晴好我便和衣而睡。不知道報時的鐘鼓幾時響起,酣睡夢中,我如蝴蝶一樣歡樂暢快。

人老才盡,還無法實現歸隱的志向。我經營家產惹得人們笑話,他們不知道我只想在湖邊無泥的地方悠閒散步而已。[2]

賞析

此詞從「夢裡栩然蝴蝶、一身輕」到「求田問舍笑英雄」都充分展現詞人對歸隱生活的嚮往。當時蘇軾才28歲,也是其仕途之第一任——鳳翔為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恰逢頑固冷麵的上司陳公弼。陳公平日對蘇軾嚴厲近苛,屢挫其少年銳氣。而其所居之地有一凌虛台以觀風景,便請蘇軾為其作記刻石。於是蘇軾用《凌虛台記》把第一次仕途受挫的鬱悶情緒展露無遺:

「夫台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於人世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

蘇軾之意顯然是暗諷陳公欲以台夸世傳世實不足恃。這雖是文章的主旨。但從中我們可以注意到蘇軾此時已經善於「無中生有」,從討論作記,突兀提出「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這一發人深省的問題。然後說凌虛台此時建成,今後必將毀廢,登台所見的秦、漢、隋、唐宮殿,無不經歷了興廢成毀的歷史,可見台殿及人事均「不足恃以長久」,而足以恃者不在於此。由實入虛,化有為無。任何一「物」在茫茫宇宙、歷史長河中都是非常渺小的,如飛鴻踏雪般,是難以留下任何痕跡的,蘇軾於看透中又摻雜着幾分惆悵與落寞。於是蘇軾便從道家思想中尋找出路,從而「無中生有」,得出「我是人間閒客、此閒行」,從「野興」走向「超然」,使其人生充滿曠達高致。[3]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縣)人。北宋文學家、知名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與其父洵、弟轍,合稱「三蘇」。他幼年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己又刻苦學習,青年時期就具有廣博的歷史文化知識,顯露出多方面的藝術才能。枕頭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考進士時,主司歐陽修見其文章連稱「快哉!快哉!」1059年任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英宗即位,任大理寺丞。神宗時,任太常博士、開封府推官,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請求外任,出為杭州通判,改知密州、徐州湖州。元豐二年(1079年),御史台有人摘引其非議新法的詩句,以「訕謗朝政」罪名入獄,即所謂「烏台詩案」。出獄後,貶為黃州團練副使,五年後,改任汝州團練副使。哲宗即位司馬光等舊黨執政,他復為朝奉郎,任登州知州、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充任侍讀,又因與司馬光等政見不合,請求外任,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後任兵部尚書兼侍讀、端明殿這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守禮部尚書。元祐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他以「譏刺先朝」罪名,貶為惠州安置、再貶為儋州(今海南省儋縣)別駕、昌化軍安置。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諡號文忠。[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