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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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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在刑法中增加“危险驾驶罪”罪名,对严重的醉酒、超速、吸食兴奋剂驾车等[[行为]]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并缩小“交通肇事罪”适用的范围。
其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相应调整,增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凡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驾驶者,应受到一定期限甚至终身禁驾的行政处罚。施杰说,他办理孙伟铭案子过程中,觉得有必要对醉酒等危险驾车行为要有相关的法律予以约束。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ref>[http://www.gov.cn/ztzl/2006-05/27/content_29273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6-05-27</ref> 》,但其中对无证、醉酒和超速驾车行为最严重的处罚也就只行政拘留十五天。对其界定只是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其实飙车、醉酒驾车、无证驾驶这种危险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对他人[[生命]]伤害危害非常大,对于这种行为本身,就应该入罪。
就在孙伟铭案(醉酒驾车致4死1伤)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全国进行了酒后驾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在这种高压势头下,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事还在发生。他觉得对于酒后违法行为的力度太轻,不足以震慑酒后驾车等危险驾车行为的发生。只有等危害结果出现,才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他说,提出“危险驾驶罪”就是要由结果犯罪,提前到行为本身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设定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ref>[https://www.sohu.com/a/285231405_100101368 有期徒刑法律怎样规定?有期徒刑适用对象有哪些?] ,搜狐,2018-12-28 </ref> ,这更好地震慑和防范有可能喝酒以后去开车的人。提出设这个罪名,不在于更严厉地打击,而在于警示和威慑,以保护行为人本身。行为人不敢再在酒后驾车,他的亲朋好友也会劝阻他,这样才能更好地从根本上减少乃至遏制危险驾车[[行为]]本身。仅仅靠执法人员的劝告和专项整治行动,不能形成有效的长期机制。
===写入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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