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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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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商务领域立法工作,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协调商务重大课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组织协调涉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境外反垄断及知识产权[1]维权等权益保护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许可证、产地证、加工贸易批件审核;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管理;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四)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台以及自由贸易区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对台经济贸易与劳务合作的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对台经贸的政策、措施,管理和协调民间组织的贸易谈判及对台小额贸易。

(五)负责服务贸易及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审批发放;配合商务部应对国外对华出口管制工作。

(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全市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政策及计划;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经援等国际合作项目;负责外经贸国别(地区)和多边双边经贸、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理经贸活动中邀请外国人入境及系统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手续;负责多边、双边援助和捐赠工作。

(七)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2]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八)负责会议展览业的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议展览产业政策和规划,指导会议展览业的营销推介、调研分析、招展引会工作,负责我市与国内外会议展览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规范会议展览业发展秩序。

(九)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工作,研究拟订重要副食品市场运行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重要副食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组织重要副食品(肉类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指导菜篮子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协调处理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负责成品油市场发展促进,制定厦门市加油站和仓储等成品油经营企业发展规划;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十一)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行业信用建设;负责旧货流通、报废汽车拆解以及酒类流通、直销等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

(十二)负责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内外资吸收利用计划;组织整体投资环境和产业投资对外宣传和推介活动;负责发展与国际双边、多边经济组织和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关系,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活动。

(十三)负责内外资项目跟踪落实及相关审核工作;编制市级重点外资和内资项目库;依法审核、审批经商务部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四)负责协调全市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口岸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口岸工作的法规、规划,建立健全大通关工作机制,推动电子口岸建设。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效能、会务、档案、信访、保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督办议案、建议、提案等;负责行政后勤工作;协调外事接待工作。

发展规划处

牵头研究提出全市对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内贸流通、口岸管理、副食品市场供应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牵头开展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重大平台建设;分析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或参与全市商务重大课题调研(交流)活动;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年度计划,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牵头开展重点企业监测,研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商务运行分析;负责行业政务信息、年鉴等的编发;承担新闻发布及对外宣传工作。

法规处(世贸组织事务咨询联络处)

组织实施全市商贸行业立法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报审备案,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商贸行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咨询、救济和机关对外签订协议文本的法律审查及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涉外贸易纠纷的调查与协调工作;调查、收集国外贸易、投资、技术壁垒等相关信息,开展预警工作;跟踪企业涉案情况,组织并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外贸易救济措施;对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提出WTO合规性建议,履行商务部委托“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联络点”职责,向企业提供WTO有关咨询;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企业国内外知识产权的维权工作。

财务处

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机关财务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局各类资金,负责中央、地方商务扶持资金的统筹、协调和使用;会同业务部门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扶持政策以及各类涉及资金支持的市场开拓计划和项目资金安排方案;负责局专项资金拨付审核,组织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执行有关财税、金融政策;承担进出口银行信贷和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转申报工作;负责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及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监督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及企业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协调系统内审计及指导工作。

电子商务处

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和城市建设;指导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培训与交流。

对外贸易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负责全市进出口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贸易政策;组织实施对外贸易相关专项资金并负责资金初审;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经营资质及配额、许可证的管理;负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监督和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负责研究、推广创新外贸模式,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开展外贸公共服务,推进出口商品基地研发设计平台、国际营销渠道、进口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国际品牌创建等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参加重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及外贸对接交流活动;负责协调推进税贸、汇贸银贸、险贸协作。

对外经济合作处

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法规和战略规划,拟订我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市企业境外企业(机构)设立的备案、事后监管工作,联系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负责我市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的行政许可和事后监管;承担我市企业援外物资、援外培训等对外援助工作的协调、服务、监管;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各项业务的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工作;负责推进我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拟订并执行我市开拓国际市场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实施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促进推介活动;指导和管理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贯彻、实施多边双边经贸政策。

台港澳处

负责全市对台港澳经贸发展工作,拟订并执行我市对台港澳经贸合作政策,负责厦台港澳经贸合作磋商;指导管理对台港澳的经贸活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开展相关权益保护工作;承担对台港澳投资贸易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工作;依法管理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和口岸企业小额贸易经营权以及与中国金门、马祖、澎湖直接经贸往来企业的经营权;负责牵头对我市两岸贸易中心的业务指导及统筹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大瞪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进出口业务指导;负责涉台经贸展览等相关涉台经贸事务的报批、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我市实施ECFA和CEPA的相关工作;负责台港澳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我市代表机构设立的审核。

行业管理处

负责对接协调商务部有关会议展览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标准、产业政策和相关法规的实施,承担商务部会议展览业扶持政策的兑现以及涉外经济技术展会的报批;组织协调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负责“9·8”相关展厅布展工作;做好商贸业品牌建设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发展大型商贸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参与指导实施国家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和认证工作;协助做好企业减负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供销社集团绩效考评及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的拟订及实施工作。跟踪掌握了解全市重点企业的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牵头协调解决企业在落地、设立、筹建及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贯彻执行有关开发区建设的法规和政策;提出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发区外资引进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承担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对企业的服务和管理。

市场秩序处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级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牵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牵头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承担市信用信息和市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受理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及企业的投诉。

服务贸易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规划;负责全市国际货代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贸传统服务业(含餐饮业、家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牵头建立服务贸易市直部门联系机制;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工作和服务贸易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市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流通业发展处

负责流通业商品市场的统计、监测、分析工作;负责拟订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社区商业、特色商业街建设,规范城市大型商业项目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专业批发市场和汽车(二手车)等重要商品的市场建设;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城市共同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商贸物流及其体系建设,培育专业化商贸物流企业;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3]的保护与促进;监督管理拍卖、旧货流通、药品流通、直销等特殊流通行业;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组织和协调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招商和实施。

市场运行处(市酒类流通管理局)

研究拟订重要副食品市场运行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重要副食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组织重要副食品(肉类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按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酒类流通行业的发展促进和规范管理。指导“菜篮子”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协调处理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

外资促进处

负责拟订全市直接利用外商投资项目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拟订全市外资招商引资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直接利用外资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省厅组织的重大活动等的项目签约招商活动;跟踪落实全市在谈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掌握全市重点外资项目,建立重大外资项目库;负责协调组织重大外资项目的联合会审工作;负责市外资投资顾问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承担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内资促进处

负责拟订全市国内招商项目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会同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中央企业、重大内资企业招商工作;拟订全市内资招商引资的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国内招商引资;跟踪落实全市在谈中央企业、重大内资企业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建立中央企业、重大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库;负责市内资投资顾问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承担市国内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审批处===负责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国内贸易等商务相关领域的审批服务事项;负责在厦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的审批、指导服务;指导、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涉外经济合同,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港、澳、台资企业确认通知书;发放国家鼓励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技术设备配、备件证明,办理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与变更登记并负责向商务部备案或报批限上项目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区、投资区、开发区等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口岸管理处

负责口岸建设发展的布局规划。负责组织推进和协调口岸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组织口岸重大课题调研及口岸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口岸专项资金的计划编报、分配划拨和使用监督。负责口岸相关统计报表和综合材料汇总、新闻宣传和口岸志编撰。牵头组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承担市口岸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通关协调处

负责口岸现场通关协调保障和临时接靠的口岸通关协调工作。承担口岸新开放、扩大开放、临时开放和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以及口岸整顿、关闭的审理协调、报批工作。组织开展跨区域口岸合作及涉台涉外交流。负责境外旅游包机、临时加班机和调机的通关协调。协调推动口岸多式联运发展和国际(地区)航线发展。负责厦金直航等专项工作。协调推进口岸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

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任用管理;协助做好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核认定及办理;负责系统因公因私及外派劳务、常驻境外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指导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系统国家安全、统战、维稳、计划生育、工青妇等方面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归口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老干部工作;指导、检查、督促系统老干部政策的落实及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指导协调系统离退休联合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上海经济联络处(厦门市人民政府上海经济联络办事处)

负责策划与组织实施上海及周边地区的招商工作,包括:策划与挖掘符合厦门产业导向的优质项目,在金融服务、航运物流、文化创意、软件信息服务、旅游会展、平板显示、机械装备、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开展招商,推动项目对接、联系、洽谈、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建立与上海及周边地区的知名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商协会、知名中介机构、外国驻华投促机构等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拓展投资信息来源渠道,宣传推介厦门投资环境和投资机会;策划与组织实施我市在上海及周边的招商推介活动,协调配合各重点产业、重点开发区(园区)在上海及周边地区举办招商推介活动;跟踪调研与收集分析上海及周边地区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投资动向,制定和实施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招商方案。

深圳经济联络处(厦门市人民政府深圳经济联络办事处)

负责策划与组织实施深圳及周边地区的招商工作,包括:策划与挖掘符合厦门产业导向的优质项目来厦投资,面向粤港澳地区在科技创新项目、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生物与新医药、金融、物流、文化创意、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开展招商,推动项目对接、联系、洽谈、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建立与深圳及周边地区的知名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商协会、知名中介机构、外国驻华投促机构等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拓展投资信息来源渠道,宣传推介厦门投资环境和投资机会;策划与组织实施我市在深圳及周边的招商推介活动,协调配合各重点产业、重点开发区(园区)在深圳及周边地区举办招商推介活动;跟踪调研与收集分析深圳及周边地区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投资动向,制定和实施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招商方案。

会议展览处

负责会议展览业的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并实施会议展览产业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规划、行业标准体系。指导会议展览业的营销推介、调研分析、招展引会工作,参与组织、策划、引进会展实体、大型专业展览和大型会议,负责我市与国内外会议展览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管理会展专项资金。规范会议展览业发展秩序。牵头会议展览业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厦门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中国(厦门)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厦门市对台合作促进中心工作。指导做好投洽会、海峡论坛有关筹备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