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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分支学科 非正常心理学(又称:变态心理学),属于心理学分支学科。 这一分支科学,尚无确切定义,因为有的学者认为,它研究的问题不只是正常心理和异常心理之间的差距,而应该把异常心理当作疾病来研究,所以应叫做病理心理学(psychopathology)。可是,如果把异常心理当作“疾病”看待,在实践中又有困难,因为,把“疾病”一词用在某些人身上是恰当的,但对另一些人来说却是不恰当的,因为相当多的心理异常,尚不能找到器质性损害的证据,只能将它们暂时称为脑的功能性障碍,按新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0)来说,不能称之为“疾病”。

基本信息

中文名:非正常心理学 外文名:Abnormal Psychology 别 名“变态心理学 所属学科:医学心理学研究对象以心理与行为异常表现 目 的:探讨鉴别评定心理异常的方法及矫治与预防

研究表现

研究病人的异常心理或病态行为的医学心理学分支。又称病理心理学,它用心理学原理和方法研究异常心理或病态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原因和机制及其发展规律,探讨鉴别评定的方法及矫治与预防的措施。变态心理有多种表现形式。按心理过程或症状,可分为感觉障碍、知觉障碍、注意障碍、记忆障碍、思维障碍、情感障碍、意志障碍、行为障碍、意识障碍、智力障碍、人格障碍等。按临床精神疾病的表现或症状可分为神经症性障碍、精神病性障碍、人格障碍、药物和酒精依赖、性变态、心理生理障碍、适应障碍、儿童行为障碍、智力落后等。

研究对象

变态心理学是以心理与行为异常表现为研究对象的心理学分支。变态心理学的这个定义,明确地指出了它是以研究各类形式的变态心理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变态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同时也是精神病学的对象。不过,针对同样的对象,两门学科各自的侧重点不同。 变态心理学侧重研究和说明异常心理的基本性质与特点,研究个体心理差异以及生存环境对异常心理发生、发展的影响; 精神病学作为临床医学的分支,着重异常心理的诊断、治疗、转归、预后,以及精神病的预防与康复等。

研究方法

  • 1、观察法
  • 2、个案调查法
  • 3、实验法:包括病程实验 病程的治疗 儿童自然实验 动物实验心理测验和行为评定量表法:心理测验 评定量表和行为评定法研究指标指标:
  • 统计学指标 、社会适应性指标 、以个人经验为指标
  • 以客观检查结果为指标:生理和组织的检查指标 心理实验和心理测验的检查指标
  • 变态标准划分
  • 1、行为和人格偏离以及不良适应性反应
  • 2、特殊意识状态
  • 3、轻度心理异常
  • 4、心身障碍或称心理生理障碍
  • 5、大脑病患及躯体缺陷时所表现的心理行为异常
  • 6、严重的心理异常

简史

早在公元前4、5世纪,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已经开始对人的变态心理进行过一些描述和研究,并试图用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心理异常现象。他反对以求神诅咒等方法对待患者,认为应从患者的身体和大脑中寻找致病原因。 约在公元前一世纪,另一位古希腊医生阿斯克列皮阿德斯首先使用了“心理障碍”与“心理不健全”的术语。此后,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变态心理学逐渐成为心理学的一个领域,使有关变态心理的研究从思辨转向实验,从患者的外部表现进入其内心活动。 在中国,公元前11世纪的殷代末期,就已有“狂”这一病名载于文献。成书于秦汉时期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最早列出“癫狂篇”,对变态心理作了医学描述,并且存录了有关治疗的资料。以后历代医家和学者在探讨医药或哲理的过程中,对于变态心理的表现、成因和矫治等屡有论述,至明清时期,更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许多重要的进展。 二十世纪20年代后期,欧美各国有关变态心理学的著作陆续介绍到中国。中国学者朱光潜等较系统地评价变态心理学的各种学派,论述了这一学科的任务和研究方法,推动了当时中国变态心理学的科学研究与实际应用。其后,不少学者相继撰写有关变态心理学的著作,并开展了实验与临床的研究。 7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整个心理学、特别是医学心理学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变态心理学受到重视,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判断

心理是否变态,常常要由社会文化来决定。我国封建社会里女人要缠足,清朝男人要留长发辫。如果再有人表现这些行为,就要被人认为精神不正常。可见,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的社会文化有不同的行为常模,人们对心理变态有着不同的判断。加之,历史上对心理变态原因的不同解释,以及心理现象本身的复杂性等原因,导致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心理障碍诊断的很大差异,甚至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医院或医师中间也常有意见分歧,并不为奇。 虽然心理变态的人常有明显偏离社会常模的行为,但不能认为行为违反社会常模的人都是“有病”。例如那些强奸犯、凶杀犯的行为也是违反社会常模,但他们不是病人。心理病理(或心理变态)是因为“没有能力”按社会认为适宜的方式行动,以致其行为后果对本人或社会是不适应的。

内容

变态心理学的研究可以帮助人们从异常与正常的对照中更加清楚地揭示人的心理本质,即揭示心理现象对于大脑的依赖关系,以及对于客观现实的依赖关系。 变态心理学以普通心理学、包括实验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实验技术为基础,它的研究成果又可为普通心理学开辟新的工作领域,提炼新的研究课题,从而充实、丰富普通心理学。

变态心理学是医学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与医学心理学的其他分支交叉渗透,互为补充。变态心理学与精神病学既有紧密联系,又各有不同的任务和课题。精神病学是医学的一个分支,以变态心理学为理论基础,直接服务于疾病的诊断和防治,其临床资料和实践成果又可丰富变态心理学的内容,验证变态心理学的理论和假说。

对变态心理发生的原因和机制有多种探索途径。由于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不同,对变态心理的认识也不尽一致。在变态心理学的发展进程中,曾出现过不少试图解释各种病态心理或行为的变态心理模式。这些模式都较注意根据统计结果区分病态和常态,考虑到变态心理和常态心理之间存在连续的量的改变。 通常,人们总是把在群体中出现频率高的心理现象称为常态,反之则称为变态。例如,在群体中智力的分布,呈现为常态曲线,若以智商表示,群体中95%以上的人的智商在90~109之间,属正常;智商不到70者,约占5%以下,则被视为智障;130以上者则一般称之为高智商。

按躯体疾病的模式来理解变态心理,称为生物医学模式又称疾病模式。希波克拉底曾以四种体液不平衡来解释变态心理。中医沿用躯体疾病的理论对癫狂进行辨证论治,即属于这一模式的代表。19世纪菲尔肖提出细胞病理学说之后,从人脑的组织结构改变中找寻变态心理的原因曾风行一时。最成功的例子是麻痹性痴呆,病理学家不仅发现了患者脑结构的典型改变,而且还从死者的脑组织中找到了苍白密螺旋体(梅毒病的病原体)。此外,各种急性和慢性器质性脑病综合征以及症状性精神病都显示了变态心理与躯体疾病、特别是脑病的因果关系。于是,变态心理的医学模式获得了大量的论据。

精神异常被看作是一种疾病状态,躯体和行为的异常改变组成其症状,根据特别的症状组合即可作出疾病诊断。克雷佩林根据大量临床观察经验,按照医学模式对形形色色的变态心理加以分类,建立了精神疾病现代分类系统的雏型。

心里动力学模式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说明变态心理发生的原因和机制,认为变态心理不符合一般疾病的概念,而是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冲突,即内驱力和欲望引起的内在冲突,以致产生固恋及倒退行为等,这均可引起情绪障碍甚至导致心理变态。

处于无意识中的本能欲望经常要求获得满足,但又因社会的制约而不得不被意识压制下去,于是形成内心冲突,因而往往引起焦虑。为了减轻或消除焦虑时的紧张不安,以保障内心的安宁,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存在着一系列心理防御机制,各种变态心理就是各种防御机制单个的或多个组合起来发生作用的外部表现。心理防御机制(如压抑)的过度运用,常引起明显的精神异常和人格缺陷。

行为主义模式以华生的行为主义理论和斯金纳的学习理论来说明病态行为发生的原因和机制。即所谓心理冲突之类概念不过是主观臆测,不可能进行客观的测量和评定,对变态心理的研究应注重于可观察的行为表现;病态行为和正常行为一样,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因而也可以经过再学习,通过对抗性条件作用加以矫正。行为疗法应用于临床,在矫正恐怖症性变态等病态行为方面取得的成效,使这一模式经受了实践检验,获得支持,并对行为医学的兴起产生一定的影响。

社会学模式强调社会因素对发生变态心理的作用,认为经济贫困、种族歧视、生活变更、社会压力等,都可能引起变态心理,而变态心理乃是社会病理学的反映。跨文化精神病学的研究成果显示,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对变态心理的判断标准、患病率的统计分析、症状的表现形式以及预后的估计等,都可能存在差别。例如,从社会利益的角度来看,人格障碍、性变态,瘾癖之类问题,都是破坏性的、属于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为社会所不容。从医学心理学的观点来看,这类人存在着心理变态,致于不能恰当地适应社会生活。

评定心理现象是否异常,有赖于制定明确的客观标准。然而,心理的正常与异常之间的界限往往只是相对而言,不一定十分清楚,有时又可互相重叠。一般说来,所谓异常至少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从统计学方面考察:处于群体中常态曲线两个极端的个体处于异常;其次从个人生活史考察:常把个体当前的心理活动与以往的加以对比,看是否有异于寻常的改变,临床病史往往会反映出这类变化;最后从社会适应状况考察:可根据个体社会适应能力缺陷的程度,分析其是否属于异常,患者的家属常常是以此为标准而要求治疗。此外,在评定心理现象是否异常时,不可忽略参考社会文化背景等方面的资料。

矫治

可分为心理治疗和躯体治疗两大类。

心理治疗是矫正变态心理的基本方法。由于各学派的理论观点不同,施治方法也各有所异。言语和非言语的心理疗法均已被广泛用于各类变态心理患者;催眠疗法、暗示疗法、行为疗法等则各有其相应的适应症,只有选择恰当,才能获得显著的疗效。

躯体治疗包括精神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心理生理治疗和外科治疗。20世纪50年代初,精神药物问世之后,改变了以往对严重的行为碍障束手无策的状态。精神药物对幻觉、妄想等表现的精神病性障碍以及躁狂症抑郁症、焦虑症等情感障碍,都有显著治疗效果。30年代开始使用的胰岛素治疗,已为精神药物所取代,电休克治疗几乎极少应用;对一些严重的难以治愈的变态心理,也很少使用对症性精神外科治疗。此外,包括心理治疗、躯体治疗、工作治疗、文娱治疗的综合性疗法,效果显著,被越来越多的医务工作者所重视和采用。

预防变态心理的产生是变态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变态心理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十分复杂,这就要求各个方面采取综合性预防措施。另外,还应当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及时干预各种心理危机,这对于预防对紧张刺激产生不良适应甚至引起自杀,以及预防婚姻和家庭的破裂,减少心理社会因素的有害作用等,都是十分有益的。

应试技巧

首先必须要了解心理健康的标准(心理过程的一致性,心理反应的协调性,个性心理的稳定性)。当然这道题目也可以从(统计学标准、文化标准、功能标准、心理测验标准)的角度来回答,两种答案都不能算错;然后是CCMD-3中对于心理障碍的分类,但这一块内容很多,通常在自学考试中超过5个条目以上的知识点是不会考的,即使考,只要写出5条以上就能给分了。第一章的主要内容就是如此。

对于异常心理的认识,应该首先了解一般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多种心理障碍的组合状态)、精神病等概念的异同。上海地区已经把变态心理学扩充为《异常心理学》,里面除了心理障碍以外还包含了“一般心理问题”的内容。但像自学考试版的《变态心理学》就不包括这一块,所以不需要考虑一般心理问题的介入。而在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当中,考试的重点为:心境障碍、神经症、应激障碍、进食和睡眠障碍四个部分。一般出简答、论述题也以这四块内容中为主,其他的诸如人格障碍、精神病、与发展相关的心理障碍、老年人心理障碍等等则次要一些。

心境障碍,主要包括抑郁发作(抑郁症Major Depression)、躁狂发作(躁狂症Mania Disorder)、双向障碍(躁郁症)、持续性心境障碍(即环性心境障碍、恶劣心境等,可以认为是慢性的躁郁症和抑郁症)。需要注意的是抑郁发作时间标准是2周、而躁狂发作则是1周即可,但躁狂和抑郁并不完全呈相反关系,躁狂发作患者也会常常处于痛苦和焦虑中。另外,区别抑郁发作和恶劣心境的重要指标是除了持续性的情绪低落以外有没有其他的伴随症状。尽管恶劣心境也会产生自杀倾向,但会因为产生种种顾虑而放弃,因此这是与MD的本质区别。

神经症,CCMD-3包括恐怖症(FD)、焦虑症(AD)、强迫症(OCD)、躯体化障碍(SD)、神经衰弱五类。其中恐怖、焦虑、强迫是重点,神经衰弱因为已经被边缘化,被考到的概率不高,在美国DSM和WHO的ICD中是没有这一项的。在美国,FD、AD、OCD、SD都被归入了“焦虑障碍”一大类中,因为他们都是以焦虑为主要症状的心理障碍。这里比较容易混淆的一个知识点是“惊恐障碍”(急性焦虑症)和“惊恐发作”。惊恐障碍是以莫名的惊恐发作为主要症状的心理障碍,但是惊恐发作并不是只有在该问题中才会出现,恐惧症、应激障碍等问题都会伴有惊恐发作。而很多考生都把它和“惊恐障碍”混为了一谈。另外,神经症中除了焦虑症、躯体神经功能紊乱和躯体疼痛障碍以外,其他问题的时间标准基本上都是3个月。

进食和睡眠障碍相对来说在四大块里考的比较少,但进食障碍和睡眠障碍的问题比较普遍,所以还是需要了解。特别是神经性厌食和神经性贪食在许多症状上重合、容易混淆,需要分辩清楚。特别指出,进食障碍是所有心理障碍中死亡率最高的一个问题(其次是抑郁),这可能会出选择题。一旦遇到进食障碍拒绝吃饭,万不得已下是可以不惜使用强制手段以保住生命的。考试时可能和抑郁发作时的自杀危机干预一样会出在填空题里。

应激障碍又是一大重点,特别是08年中国发生各种自然灾害以后,这一问题在任何异常心理的考试中频频出现。尤其是急性应激障碍(ASD)和创伤性应激障碍(PTSD)(CCMD-3中还有另外两种适应障碍和应激性精神病,但自学考试的考纲中没有出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急性应激障碍可以在任何突发事件中出现,这取决于患者本身的应激水平,且最多在一个月之内就会自愈。而创伤性应激障碍则必须是人生重大变故或重大灾难(如自然灾害、失去亲人等等),且持续3个月以上方可诊断(但没有上限时间),不能轻易将什么失恋、失业之类的问题随意定为PTSD。这是在考试中很容易犯错的。

其他需要关注的主要是人格障碍、精神分裂症、癔症、儿童的情绪情感问题和老年人心理障碍等,前两者相对考的多一些,但不如四大块重点。再次的如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成瘾性行为之类则至多在小题目中涉及了。

这么多的心理障碍在记忆时肯定有难度,在这里提供给大家一个万能的模式:一般CCMD在定义各类心理障碍时,是用以下标准来衡量的:

第一,认知和思维的维度。也就是与正常状态相比较,该心理疾病会使人的想法、思考问题方式上产生怎样的变化,比如抑郁症会让人的思维减缓,出现“脑子变得不好使”的体验、躁狂症则相反,会让人出现思维奔逸,甚至语言、行为都跟不上大脑思维的快速转化。

第二,情绪情感的维度。人是一个感性和理性的综合体。除了理性的思考以外,感性的好恶感受也是不可忽视的一方面。因此,每一种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的出现,都伴随着情绪上的变化。像汶川地震以后灾民们所产生的“创伤性应激障碍”,在情绪上就会出现不断持续性地警觉、莫名的担心,始终摆脱不了“地震还会再来”的阴影等体验。

第三,态度和行为的维度。这基本上属于“社会功能”的范畴,也就是一个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与旁人的互动是否和谐。许多精神疾病患者的行为方式都会让周围人产生一种“受不了”的体验,而当事人自己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如精神分裂症便是此种典型),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一标准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四,时间维度。一时的情绪、思维问题只能算是一般心理问题,只有当持续出现到一定的时间以后,才能考虑是否认定为精神疾病。但该标准常常会被人误读为充分条件,即“只要一天上网超过6小时,便视为网络成瘾”。因此,必须结合其他标准一同分析。

第五,生理功能的维度。比如自主神经运动(心跳、血压、血糖等等)、饮食、睡眠以及其他各项生理指标。当一个心理问题出现时,往往会伴随许多生理反应,这是由于主导情绪心理活动的大脑相应部位如下丘脑、杏仁核、松果体等等同时掌管着人体生物钟的调节,所以一旦发生紊乱就会出现连锁反应。

第六,排除其他心理障碍或器质性疾病。这一步犹为关键,许多心理疾病的出现往往并非由于单纯的心理疾病,而是背后有其他更严重的精神或生理疾病根源,如“疑病症”就必须确定患者究竟是真的患有相应的器质性病变还是仅仅“杞人忧天”,否则便会导致延误病情之虞。所以,做好症状排除是每一个专业临床工作者的重要责任。

在回答任何简答、论述或案例题时,牢牢掌握这六个维度,就基本上会得到大多数的分数了。至于一些常见的心理症状表现,凡是在上述重点心理障碍中出现的,需要认真关注一下,不出现的,通常不会重点考你。

关于各种心理障碍的成因,其实也很容易理解,一般就是从生理、心理、社会家庭等三大方面去考量的。其中生理、心理因素的研究方法就是代际传递研究、双生子研究、收养研究等几种研究方法,掌握了这个套路,在记忆时就不会觉得困难了。不过我个人经验,这些东西在考试时不太会反复搞脑子,稍微看一下 即可。倒是在《心理治疗(一)》中各个流派对于各种心理障碍成因的认识阐述,是需要认真关注一下的,这是变态心理学的一个难点。

最后,关于心理障碍的治疗,考试时不作要求,因此书上这一块可以不必重点关注。但是,如自学考试之类的考试一般规定可以有5分左右的超纲题,所以偶尔也会出现一些例外情况。[1]

参考文献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