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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铁企业工会

图片来自thsrclu

台湾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工会,简称台湾高铁企业工会,系2014年由台湾高速铁路公司劳方自发性组成的工会,劳方包含列车驾驶员、行控中心控制员、列车长、服勤员、车站站务员、维修人员、非主管职之内勤员工。台湾高铁企业工会会址设于台北市,2014年第一届理事长为黄昱凯。

沿革

2014年6月15日,台湾高铁工会于台北市政府劳动局登记成立,拼凑完整台湾运输业工会的最后一块拼图,第一届理事长黄昱凯表示:工会的永续发展需要有热忱、使命感的人才共同参与,工会不是营利事业,工会所追求的是长远的效益而非急功近利的短暂绩效。

2014年11月13日,黄昱凯于《台湾苹果日报》投书,表明社会大众为台湾高铁公司的命运争执不休之际,独缺只能任人摆布命运的3千多位高铁基层员工的心声;高铁员工为了“台湾人的高铁”而忍辱负重,一直默默承受因财务黑洞造成的付出与成效不等值的不白之冤。黄昱凯呼吁中华民国立法院与主管机关,应要求台湾高铁公司比照其他官股民营事业设置劳工董事,俾使高铁经营透明化,落实接受国会监督之要求。

2014年11月17日,黄昱凯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台湾高铁财务问题及解决方案”公听会表达意见,并提出:

对于采行“政府收买方案”后之员工安置问题,建请交通委员会于本次修定“奖励民间参与交通建设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条文”中增列两条款以保障员工原有权益(工作条件、原有工作年资)不变;主管机关或接管人应函请工会代表加入接管小组以确保执行接管营运任务之顺畅。于政府收买后“依法安置员工”、“保障员工原有权益不变”前提下,工会不主张转任公务人员以顺应政府组织精简化之民意。比照官方持股20%以上之民营化事业(如台湾国际造船),设置劳工董事,以增进未来营运之监督与发展。

2014年11月28日,台湾高铁工会首次正式拜会台湾高铁公司,双方就劳资和谐之促进、工会法定事项之开展、固定周期会面机制之建立等议题交换意见。

2015年2月9日,黄昱凯受邀出席台北市政府劳动局举办之“市长与工会领袖劳动对话”。

2015年3月3日,台湾高铁工会拜会交通部高速铁路工程局,局长胡湘麟指示:对于影响营运安全的劳动条件,不容忽视;如果台湾高铁公司有影响营运安全之相关情事,请台湾高铁工会立即向本局反映。

2017年9月26日,台湾高铁工会第一届第四次临时理事会,通过黄昱凯请辞案,推选廖冠玮为理事长。

催讨加班费

2016年初,因台湾高铁公司营运9年来未支付员工假日及双周变形工时之加班费累积达新台币5亿元之多,台湾高铁工会扬言将于春节及国定假日“依法休假”不加班,高铁局则认为要等行政诉讼程序后才能确认适法性。2016年1月21日,劳资双方达成共识,高铁公司同意于半年内先支付一半加班费,剩馀一半待行政诉讼结果确认后再补发,并同意补足不足之人力;工会则取消“依法休假,拒绝加班”之决定[1]

参考文献

  1. 李姿慧. 【更新】先付一半加班费 春节高铁不停驶了. 台湾苹果日报苹果即时. 2016-01-21 [2016-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