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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存仁(1710---1764),字心一,号墨村,清代官员。江夏(今武汉市武昌)人。
基本信息
中文名:叶存仁
别 名:字心一、号墨村
出生日期:1710年
逝世日期:1764年
职 业:清代官员
出生地:江夏(武汉市武昌)
国 籍:中国
人物简介
叶存仁,雍正年间,补江苏铜山县知县。乾隆元年(1736年)广迁邳睢河务同知。十六年,因有人弹劾历届道员侵吞南河道库钱粮,受株连免职。乾隆二十八年,奉命勘察漳河水利。提出开引河、筑土坝、增护城河等建议,被采纳。同年四月,奉命与侍郎阿求阿审定归州(今湖北秭归)张洪舜冤狱。十一月,授河东河道总督,奉命审察排浚荆山桥河工程。提出疏通正、副河,使之分流入运河,同时续挑三处支河并加宽湖口闸滚水石坝的具体方案,亦被采纳。
人物轶事
清乾隆年间任河南巡抚,离任时,部属们在更深夜静时送来很多礼物。叶存仁十分感慨,赋诗一首;“月白风清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将礼物全部送还。叶存仁不是怕别人知道,而是怕自己知道,这是清廉为官的最高境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