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起源于70年代,是由西方国家发起的一种节能服务模式,后期则促使合同能源服务公司(EMCO)的出现,主要提供各类节约方案服务,有效控管能源费用,目前在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积极推动参与。[1]合同能源管理透过能源节约获取的节能收益,经常用于工厂和设备升级,用以降低营运成本。
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可分为三类: (一)节能量保证支付型:公司向企业承诺固定比例的节约能源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 (二)节能效益分享型: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并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三)能源服务托管型:公司不仅提供节能服务业务,还提供能源管理业务。[2]
EMCO企业也分为三大类型: (一)节能技术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等。 (二)节能产品生产:以生产节能产品为主。 (三)节能产品销售:代销售节能产品。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业务如下: (一)能源审计 (二)节能项目设计 (三)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与签署 (四)节能项目融资 (五)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试验 (六)运行、保养和维护 (七)节能效益保证 (八)EMCo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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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合同能源管理流程
参考资料
- ↑ 合同能源管理(EMC 或EPC)2004 华富达
- ↑ 合同能源管理 08.2015 MoneyDJ理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