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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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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是指受国家法律保护并能取得预期收益的特权,如各项无形资产。
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合法权益 [1]
解释 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包括 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等 [2]
规定法律 宪法和法律
权益与利益
利益:有合法的利益如继承的财产、有违法的利益如赃款、有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利益,这种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比如赌债;又如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
权益:合法的利益等于权益,之所以不应该称合法权益,是因为既然有合法权益,那岂不是还有非法的权益或是违法权益?显然,没有这种说法。许多法律在说到立法目的时,都是说保护XXX的权益,当然,也有说保护合法权益的。这里比较混乱,原因是在于没有厘清权益这个词。
权益与权利
权利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也就是法定的权利,这是在实然的层面上说的。权利还包括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可称作自然权利,这是在应然的层面说的。因为,根据权利本位的思想,公民的权利是既有的,不必有法律规定才有,法律规定只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陈述申明罢了。如美国有名的《权利清单》(更流行的翻译是权利法案)里面,开头就说了,公民和各州的权利不得因为本法案而受到限制,或是忽视云云。
而权益,就不存在象权利这样的分法了。权益,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从这个意思上来说权益更趋向等同于法定的权利。
利益:合法的利益、违法的利益、既不违法也不合法的利益。
权益:合法的利益
法定的权利:合法的利益
自然权利:合法的利益+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利益
民事纠纷怎么解决,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 (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