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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伦特派(Girondist),有时称“布里索派”(Brissotins)或“长棍面包派”(Baguettes),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立法大会和国民公会中的一个政治派别,主要代表是当时信奉自由主义的法国工商业人士。
该派着名的活动人士包括雅克·皮埃尔·布里索、孔多塞侯爵、罗兰夫妇、皮埃尔·维克杜尼昂·韦尼奥、玛格丽特-埃利·加代、阿尔芒·让索内等人。
吉伦特派的名字来源于以上最后三人的家乡吉伦特省,但这个名字是直到1847年法国作家拉马丁的畅销书《吉伦特派史》出版之后才开始流行起来的。在革命当时,人们还是多以该派的领军人物布里索的名称来为其命名,称为“布里索派”。[1]
执政期间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吉伦特派从1791年10月至1792年9月控制立法议会,因是布里索(Jacques-Pierre Brissot)的追随者,起初称布里索派,以激烈抨击宫廷的姿态出现。
但从1792年全体斐扬派部长辞职以后,吉伦特派的立场曾一度发生变化。他们力图利用斐扬派内阁去职的时机,拉拢国王,自己组阁。这样,他们既可以取得政权,又能避免一场新的革命。
8月10日起义当天,实际上已由吉伦特派领导的立法议会,为了使各郡和军队了解并拥护起义后出现的新局面,立即派出十二名议员作为特派员分别到四个军中去,授权他们可以暂时停止一切将领、官员的职务。同时,在起义胜利时才选出的由五名吉伦特派成员和丹东组成的临时行政会议,也派出赴各郡的特派员,迅速稳定了国内的局势。当起义群众要求议会废黜国王,召开由普选产生的国民公会时,立法会员虽出于被迫,但仍然根据维尼奥的报告,通过了如下法令 “法国人民宣布召开国民公会。当国民公会尚未宣布为保证人民的主权、保证自由与平等的统治而必须采取的那些措施时,暂时停止行政首脑的职务。”
同时,议会还决定将该法令“由议会特使立即送往八十三个郡,各郡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法令送到下属各市政府,以便在那里郑重予以宣布。”此外,议会又通过法令,消除了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的划分,凡年满21岁,在当地居住时间不少于一年而非仆役的男子,都获得了选举权。
8月10日以后,要求共和的呼声增高,吉伦特派顺应形势,逐渐转变态度,赞成建立共和国。吉伦特派议员让索内促使议会通过决议今后公布任何法律,都必须载明“以国民的名义”,而不再是“以国王的名义”,法律均须加盖国玺,所有行政机构颁布的法令、命令、公证书”,也都要注有“以国民的名义”的字样,
9月4日,议员们进行宣誓,表示要竭尽全力同国王及王政作斗争,并以他们个人的名义向全国发出了号称共和国的布告。9月21日,国民公会开幕,在第一次会议上就讨论了“废止王政”的问题,全体吉伦特派议员无一例外,全部投了赞成票,使“废止王政案”顺利通过。9月22日,议会决定,从即日起称共和元年,法兰西第一共和国遂告诞生。
吉伦特派在执政时期,仍坚持打击封建势力。从1791年底起,在布里索领导下,他们支持对外战争,认为这是团结人民维护革命事业的手段,在1792年的瓦尔密战役中击败普鲁士军队,打败了第一次反法联盟。1792年春,吉伦特派达到权力和声誉的顶峰。1792年4月20日,他们鼓吹对奥地利宣战。
由于韦尼奥(Pierre-Victurnien Vergniaud)和布里索的滔滔雄辩,吉伦特派鼓舞了在1791年10月和11月对流亡贵族和反革命教士采取的措施。1792年8月15日,吉伦特派发布监禁逃亡贵族家属的法令。此后,类似的法令陆续不断颁发出来。8月17 日,决定设立革命法庭,审讯8月10日起义时的反革命罪犯。8月26日,下令监禁一切尚未逃亡的反抗派僧侣。直到吉伦特派统治后期,仍于1793年3月28日发布了打击逃亡贵族的法令,规定将逃亡者永远驱逐出境,剥夺公民权,没收财产、违者处以死刑等等。反对封建势力最突出的表现,是吉伦特派继立宪派之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更为激进的新土地法令,进一步破坏了法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1792年8月14日的法令规定,在当年收获后,“立即将全部公有土地、公有权益和森林,在公社全体公民中进行分配。”
8月25日的法令基本消除了农村中的封建权利。8月28日,他们又下令重申领主必须将占领的公有地归还农民,9月2日则以新的法令规定对巳没收来的逃亡贵族土地的处理办怯,即将土地分成二至四阿尔邦(arpents,约20一50公亩)的小块出租给农民无限期使用,租金分期纳纳,或由农民以现金购买。8月25日法令规定废除“没有无领主的土地”这一封建原则。“与封建制度密切相关的各种规定、习惯、章程所产生的一切弊喘全部予以废除。” “如果不能提出购买不动产的原始契券,那么,所有因以前公布的法令而保留下来的或宣布可以赎买的封建权利以及由这些权利而产生的全部金钱或实物的支付和其它各种封建义务,全部无偿废除。”
下台
从1792年9月国民公会开幕之日起,吉伦特派一致反对山岳派(Montagnard)。这两个集团所以敌对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深刻的私仇,但也由于社会利益的对立。
在随后的争斗中,吉伦特派的特点是忽视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的温和政治观点,反对政府控制贸易和物价的经济自由主义,以及依靠各省同巴黎抗衡。
在审判国王时(1792.12~1793.1),由于吉伦特派中的一些人反对处决国王,所以人们谴责吉伦特派是保王党。同时,舆论认为吉伦特派应对1793年春军队遭受的失败负责。从5月31日开始,巴黎发生反对吉伦特派的群众运动,6月2日国民公会下令逮捕吉伦特派议员29人后,骚乱才告平息。
吉伦特派的垮台是由于他们不愿采取紧急措施来保卫革命,而且不能满足巴黎工人的经济要求。
在山岳派采取恐怖政策以后,有21名被捕的吉伦特派人士从1793年10月24日起受审,10月31日被送上断头台。1794年山岳派垮台后,那些幸免于难的吉伦特派回到国民公会,并恢复了名誉。
争议
法国大革命期间,从1792年8月至1793年6月是代表工商业界人士利益的吉伦特派的统治时期。当时法国面临反法同盟的入侵及国内暴乱,城市平民和工人生活困苦。在这种内忧外患的形势下,吉伦特派无力领导群众克服危机,因此吉伦特派统治被推翻。但这并不能说明吉伦特派的统治体现了本政治派别的软弱性,因为吉伦特派并非软弱。
首先,法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较充分。法国市民阶层则是在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在经济不断发展中日益壮大和发展起来。社会经济实力雄厚。在法国,当时其社会经济位居欧洲大陆首位,又有启蒙运动为其作了充分的动员,市民阶层力量强大。其次,吉伦特派属工商业界人士的代表。吉伦特派统治时期,国内物价飞涨,工人和城市贫民困苦,城市贫民要求国民公会限制贸易自由和粮食投机,而吉伦特派考虑到自身的政治主张,所以坚决反对规定粮食的最高限价,究其原因,这是其本身的政治主张决定的,因为任何政治派别上台,首先维护的是这个政治主张。吉伦特派维护自身的自由主义主张,反对最高限价,并不能说明其软弱。第三,吉伦特派统治时期,颁布了一些有效措施。对内颁布新的土地法,进一步改造法国封建土地制度,宣布在农村中按户分配公有土地,无偿废除没有领主的土地上的一切封建权利,废除君主制,成立共和国——最大的成果,审判国王,处死路易十六,对外取得瓦尔密大捷,制止了外敌入侵,这些措施进一步打击了封建势力,扩大了革命成果,由这些措施可以看出,吉伦特派既无对封建势力妥协,也没有对外来干涉让步,足以说明吉伦特派并不软弱。
综上所述,由于法国社会经济发展充分,吉伦特派本身政治主张及其统治时期采取的措施可以看出吉伦特派并不软弱,也就是吉伦特派并不能体现本政治派别的软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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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雅各宾派与吉伦特派斗争,两个政权并存,吉伦特派最终失势 ,网易 ,202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