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倫特派
吉倫特派(Girondist),有時稱「布里索派」(Brissotins)或「長棍麵包派」(Baguettes),是法國大革命時期立法大會和國民公會中的一個政治派別,主要代表是當時信奉自由主義的法國工商業人士。
該派着名的活動人士包括雅克·皮埃爾·布里索、孔多塞侯爵、羅蘭夫婦、皮埃爾·維克杜尼昂·韋尼奧、瑪格麗特-埃利·加代、阿爾芒·讓索內等人。
吉倫特派的名字來源於以上最後三人的家鄉吉倫特省,但這個名字是直到1847年法國作家拉馬丁的暢銷書《吉倫特派史》出版之後才開始流行起來的。在革命當時,人們還是多以該派的領軍人物布里索的名稱來為其命名,稱為「布里索派」。[1]
目錄
執政期間
在法國大革命期間,吉倫特派從1791年10月至1792年9月控制立法議會,因是布里索(Jacques-Pierre Brissot)的追隨者,起初稱布里索派,以激烈抨擊宮廷的姿態出現。
但從1792年全體斐揚派部長辭職以後,吉倫特派的立場曾一度發生變化。他們力圖利用斐揚派內閣去職的時機,拉攏國王,自己組閣。這樣,他們既可以取得政權,又能避免一場新的革命。
8月10日起義當天,實際上已由吉倫特派領導的立法議會,為了使各郡和軍隊了解並擁護起義後出現的新局面,立即派出十二名議員作為特派員分別到四個軍中去,授權他們可以暫時停止一切將領、官員的職務。同時,在起義勝利時才選出的由五名吉倫特派成員和丹東組成的臨時行政會議,也派出赴各郡的特派員,迅速穩定了國內的局勢。當起義群眾要求議會廢黜國王,召開由普選產生的國民公會時,立法會員雖出於被迫,但仍然根據維尼奧的報告,通過了如下法令 「法國人民宣布召開國民公會。當國民公會尚未宣布為保證人民的主權、保證自由與平等的統治而必須採取的那些措施時,暫時停止行政首腦的職務。」
同時,議會還決定將該法令「由議會特使立即送往八十三個郡,各郡必須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將法令送到下屬各市政府,以便在那裡鄭重予以宣布。」此外,議會又通過法令,消除了積極公民與消極公民的劃分,凡年滿21歲,在當地居住時間不少於一年而非僕役的男子,都獲得了選舉權。
8月10日以後,要求共和的呼聲增高,吉倫特派順應形勢,逐漸轉變態度,贊成建立共和國。吉倫特派議員讓索內促使議會通過決議今後公布任何法律,都必須載明「以國民的名義」,而不再是「以國王的名義」,法律均須加蓋國璽,所有行政機構頒布的法令、命令、公證書」,也都要注有「以國民的名義」的字樣,
9月4日,議員們進行宣誓,表示要竭盡全力同國王及王政作鬥爭,並以他們個人的名義向全國發出了號稱共和國的布告。9月21日,國民公會開幕,在第一次會議上就討論了「廢止王政」的問題,全體吉倫特派議員無一例外,全部投了贊成票,使「廢止王政案」順利通過。9月22日,議會決定,從即日起稱共和元年,法蘭西第一共和國遂告誕生。
吉倫特派在執政時期,仍堅持打擊封建勢力。從1791年底起,在布里索領導下,他們支持對外戰爭,認為這是團結人民維護革命事業的手段,在1792年的瓦爾密戰役中擊敗普魯士軍隊,打敗了第一次反法聯盟。1792年春,吉倫特派達到權力和聲譽的頂峰。1792年4月20日,他們鼓吹對奧地利宣戰。
由於韋尼奧(Pierre-Victurnien Vergniaud)和布里索的滔滔雄辯,吉倫特派鼓舞了在1791年10月和11月對流亡貴族和反革命教士採取的措施。1792年8月15日,吉倫特派發布監禁逃亡貴族家屬的法令。此後,類似的法令陸續不斷頒發出來。8月17 日,決定設立革命法庭,審訊8月10日起義時的反革命罪犯。8月26日,下令監禁一切尚未逃亡的反抗派僧侶。直到吉倫特派統治後期,仍於1793年3月28日發布了打擊逃亡貴族的法令,規定將逃亡者永遠驅逐出境,剝奪公民權,沒收財產、違者處以死刑等等。反對封建勢力最突出的表現,是吉倫特派繼立憲派之後,又頒布了一系列更為激進的新土地法令,進一步破壞了法國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1792年8月14日的法令規定,在當年收穫後,「立即將全部公有土地、公有權益和森林,在公社全體公民中進行分配。」
8月25日的法令基本消除了農村中的封建權利。8月28日,他們又下令重申領主必須將占領的公有地歸還農民,9月2日則以新的法令規定對巳沒收來的逃亡貴族土地的處理辦怯,即將土地分成二至四阿爾邦(arpents,約20一50公畝)的小塊出租給農民無限期使用,租金分期納納,或由農民以現金購買。8月25日法令規定廢除「沒有無領主的土地」這一封建原則。「與封建制度密切相關的各種規定、習慣、章程所產生的一切弊喘全部予以廢除。」 「如果不能提出購買不動產的原始契券,那麼,所有因以前公布的法令而保留下來的或宣布可以贖買的封建權利以及由這些權利而產生的全部金錢或實物的支付和其它各種封建義務,全部無償廢除。」
下台
從1792年9月國民公會開幕之日起,吉倫特派一致反對山嶽派(Montagnard)。這兩個集團所以敵對的原因,一部分是由於深刻的私仇,但也由於社會利益的對立。
在隨後的爭鬥中,吉倫特派的特點是忽視經濟平等和社會平等的溫和政治觀點,反對政府控制貿易和物價的經濟自由主義,以及依靠各省同巴黎抗衡。
在審判國王時(1792.12~1793.1),由于吉倫特派中的一些人反對處決國王,所以人們譴責吉倫特派是保王黨。同時,輿論認為吉倫特派應對1793年春軍隊遭受的失敗負責。從5月31日開始,巴黎發生反對吉倫特派的群眾運動,6月2日國民公會下令逮捕吉倫特派議員29人後,騷亂才告平息。
吉倫特派的垮台是由於他們不願採取緊急措施來保衛革命,而且不能滿足巴黎工人的經濟要求。
在山嶽派採取恐怖政策以後,有21名被捕的吉倫特派人士從1793年10月24日起受審,10月31日被送上斷頭台。1794年山嶽派垮台後,那些倖免於難的吉倫特派回到國民公會,並恢復了名譽。
爭議
法國大革命期間,從1792年8月至1793年6月是代表工商業界人士利益的吉倫特派的統治時期。當時法國面臨反法同盟的入侵及國內暴亂,城市平民和工人生活困苦。在這種內憂外患的形勢下,吉倫特派無力領導群眾克服危機,因此吉倫特派統治被推翻。但這並不能說明吉倫特派的統治體現了本政治派別的軟弱性,因為吉倫特派並非軟弱。
首先,法國的社會經濟發展較充分。法國市民階層則是在社會經濟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在經濟不斷發展中日益壯大和發展起來。社會經濟實力雄厚。在法國,當時其社會經濟位居歐洲大陸首位,又有啟蒙運動為其作了充分的動員,市民階層力量強大。其次,吉倫特派屬工商業界人士的代表。吉倫特派統治時期,國內物價飛漲,工人和城市貧民困苦,城市貧民要求國民公會限制貿易自由和糧食投機,而吉倫特派考慮到自身的政治主張,所以堅決反對規定糧食的最高限價,究其原因,這是其本身的政治主張決定的,因為任何政治派別上台,首先維護的是這個政治主張。吉倫特派維護自身的自由主義主張,反對最高限價,並不能說明其軟弱。第三,吉倫特派統治時期,頒布了一些有效措施。對內頒布新的土地法,進一步改造法國封建土地制度,宣布在農村中按戶分配公有土地,無償廢除沒有領主的土地上的一切封建權利,廢除君主制,成立共和國——最大的成果,審判國王,處死路易十六,對外取得瓦爾密大捷,制止了外敵入侵,這些措施進一步打擊了封建勢力,擴大了革命成果,由這些措施可以看出,吉倫特派既無對封建勢力妥協,也沒有對外來干涉讓步,足以說明吉倫特派並不軟弱。
綜上所述,由於法國社會經濟發展充分,吉倫特派本身政治主張及其統治時期採取的措施可以看出吉倫特派並不軟弱,也就是吉倫特派並不能體現本政治派別的軟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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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雅各賓派與吉倫特派鬥爭,兩個政權並存,吉倫特派最終失勢 ,網易 ,202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