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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吕发[2009]32号),设立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建设局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1]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2]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县(市、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接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主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科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交通运输系统的生产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办局召开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接待、年鉴、信访、档案和值班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市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法规科

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体制、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技术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职工教育、职工培训;承办局机关外事工作;承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及人员的年度责任制考核;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行政执法证件资格审查、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和交通职业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开展交通科技开发、成果推广、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承担设计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我市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资金安排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组织拟定交通运输行业科学技术、教育、信息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改造、技术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财务收费管理科

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收费公路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

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六)安全综合运输科

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运输、客货运输和救灾、抢险物资的运输;指导全市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工作;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道路(含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计划、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审计科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交通收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成果的应用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

吕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简称市交通战备办)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在市交通运输局挂牌。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交零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工勤人员编制为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 0名(含纪检副组长或监察室主任科级职数1名,专职妇委主任、副主任或妇工组长、副组长科级职数1.名,交通战备办公室科级职数1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