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卫生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吕梁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是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吕发[2009]32号)设立,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卫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并实施本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制订技术规范、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协调本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并实施本市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指导意见和服务标准。
3、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发布监测传染病名录;监督管理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的卫生;组织制订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4、制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
5、负责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管理医疗机构,制订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实施细则、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6、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
7、拟订实施本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医学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
8、制订并实施本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负责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工作。
9、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
10、承担吕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领导市医学会等学术团体开展有关工作;完成吕梁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11、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及组织全市重大抢救。
12、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应用质量监管;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品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集中采购。
13、研究拟订建立健全卫生事业的补偿机制,拓宽筹资渠道等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医疗服务价格。
14、制订基本医疗的服务项目、标准,参与基本医疗费用的管理。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吕梁市卫生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吕梁市卫生局网站:www.llws.gov.cn ,医师资格吧 ,2015-09-17
- ↑ 卫生局职责 ,豆丁网,201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