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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子,一说名不害。东周战国时思想家。曾受教于墨子,有口才,讲仁义,曾和孟子辩论人性问题,认为人性“ 无善无不善”;主张“食色,性也”。赵岐[1]在《孟子注》中说,告子“兼治儒墨之道”。由于孟子在人性问题上和他有过几次辩论,所以他的学说仅有一鳞片甲记录在《孟子·告子》中,这些记录都很重要。
人物简介
战国时思想家。名不详,一说名不害。曾受教墨子之门,善口辩,讲仁义,后与孟柯论人性问题,认为“生之谓性”,“食色,性也”。人性和水一样,“水无分于东西”,性也“无分于善不善”。“以人性为仁义”,犹如“以杞柳为桮桊”。其言论见《孟子·告子》篇。
由于孟子的思想与其根本对立,故《孟子》中的记载不尽可信,而告子无著作,因此其真实思想已然无从查考。也有其人纯属杜撰一说。
告子思想
告子以主张“性无善无不善”的人性论而著称。他以木材作成器皿为比喻说:“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反辩说:“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如将戕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这回辩论的下文如何,没有记载,好像是告子输了。其实,孟子的反辩并不合逻辑,因为没有先论证以杞柳作器皿是违反杞柳的本性的。显然,告子并没有被驳倒。在另一回辩论中,告子用水作比喻说:“性,犹湍水(急流的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孟子反辩说:“水信(诚然)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这里的下文也没有说,好像也是告子认输了。其实,孟子论证的逻辑性太差。向下流是水的性,向上跳跃或被提上山不同样也是水的性吗?这正好给告子补充了论证。
又一回辩论中,告子说:“生之谓性(生来如此的就是性)。”孟子反辩说:“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白羽之白,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告子都答说“然”。告子对性这样的理解是不错的,因为不同东西的白都是不同东西相类似的一种性。但孟子却把话头一转说:“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孟子这样说话完全不顾逻辑,因为不同的东西可以有某种相似的性,但并不能因此就说它们所有的性都是相似的。
在又一次辩论中,告子说:“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告子认为食色是性,这是一个正确的根本命题。他说:“义,外也”,也是正确的。至于仁内之说则有问题。但孟子对仁内之说并没有表示反对,对义外之说则极力反对。至于食色是性则孟子并没有表示异议。总之,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的见解并没有被批倒。但除仁内之说不对外,告子也还只知道“生性”而不知“习性”[2]。
在中国古代众多论性的善恶的思想家中,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的观点是比较正确的。但告子的思想一直被贬抑,直到清代后期的龚自珍才特别把它提了出来,并加以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