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原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1],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職責調整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擬訂全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按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以及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2]、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市(回市)工作政策。按規定權限負責部分外國人來華工作相關事宜。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建立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機制。建立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統籌協調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承辦上級部門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重磅!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方案》 ,搜狐,2019-01-24
- ↑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轉到管理崗位,上還是不上?怎麼選擇? ,搜狐,20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