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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祁幼年与兄随父在外地读书,日子艰辛,稍长离父还乡,与兄宋庠于天圣二年(1024)参加科考。宋祁本是殿试时的状元,宋庠为探花,但章献太后刘娥不同意,谓弟不可以先兄,将宋庠定为状元,而置宋祁为第十名。世人分别称为“大宋”、“小宋”。
宋祁初任复州军事推官。经皇帝召试,授直史馆。历官龙图阁学士、史馆修撰、知制诰。曾上疏认为国用不足在于“三冗三费”,三冗即冗官、冗兵、冗僧,三费是道场斋醮、多建寺观、靡费公用,主张裁减官员,节省经费。并与欧阳修同修《唐书》,《新唐书》大部份为宋祁所作,前后长达十余年。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嘉祐六年卒,年六十四,谥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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幰幰行舻破练光,提鞭旧岸接回塘。 使君几作临波醉,犹省当时问葛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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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宋祁 |
人物生平
宋祁(公元998年~公元1061年),字子京,小字选郎 。祖籍安州安陆(今湖北省安陆市) ,高祖父宋绅徙居开封府雍丘县 ,遂为雍丘(今河南商丘民权县)人 。是北宋官员、著名文学家、史学家、词人。司空宋庠之弟,宋祁与兄长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2]"。诗词语言工丽,因《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红杏尚书"。范镇为其撰神道碑。
宋祁的祖先是周武王所封的宋国君主微子,到了晚唐唐昭宗之时,时任御史中丞[3]的高祖宋绅,因其言语不当而获罪,被罢免其官,遂举家迁于雍丘县双塔乡(今河南商丘民权县)。
北宋天圣二年(1024年),宋祁与其兄宋庠同举进士,礼部本拟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是章献皇后觉得不能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于是定宋庠为头名状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称"二宋",以大小区别,所以又有"双状元"之称。
宋祁初为复州军事推官,后经孙奭(shì)推荐升任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殿试[4]之后授予直史馆,再升任太常博士,同知礼仪院。又升迁为尚书工部员外郎,修撰《起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