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丞晏尚書憶譙渦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宋祁幼年與兄隨父在外地讀書,日子艱辛,稍長離父還鄉,與兄宋庠於天聖二年(1024)參加科考。宋祁本是殿試時的狀元,宋庠為探花,但章獻太后劉娥不同意,謂弟不可以先兄,將宋庠定為狀元,而置宋祁為第十名。世人分別稱為「大宋」、「小宋」。
宋祁初任復州軍事推官。經皇帝召試,授直史館。歷官龍圖閣學士、史館修撰、知制誥。曾上疏認為國用不足在於「三冗三費」,三冗即冗官、冗兵、冗僧,三費是道場齋醮、多建寺觀、靡費公用,主張裁減官員,節省經費。並與歐陽修同修《唐書》,《新唐書》大部份為宋祁所作,前後長達十餘年。書成,進工部尚書,拜翰林學士承旨。嘉祐六年卒,年六十四,諡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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幰幰行艫破練光,提鞭舊岸接回塘。 使君幾作臨波醉,猶省當時問葛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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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宋祁 |
人物生平
宋祁(公元998年~公元1061年),字子京,小字選郎 。祖籍安州安陸(今湖北省安陸市) ,高祖父宋紳徙居開封府雍丘縣 ,遂為雍丘(今河南商丘民權縣)人 。是北宋官員、著名文學家、史學家、詞人。司空宋庠之弟,宋祁與兄長宋庠並有文名,時稱"二宋[2]"。詩詞語言工麗,因《玉樓春》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句,世稱"紅杏尚書"。范鎮為其撰神道碑。
宋祁的祖先是周武王所封的宋國君主微子,到了晚唐唐昭宗之時,時任御史中丞[3]的高祖宋紳,因其言語不當而獲罪,被罷免其官,遂舉家遷於雍丘縣雙塔鄉(今河南商丘民權縣)。
北宋天聖二年(1024年),宋祁與其兄宋庠同舉進士,禮部本擬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是章獻皇后覺得不能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於是定宋庠為頭名狀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稱"二宋",以大小區別,所以又有"雙狀元"之稱。
宋祁初為復州軍事推官,後經孫奭(shì)推薦升任大理寺丞、國子監直講。殿試[4]之後授予直史館,再升任太常博士,同知禮儀院。又升遷為尚書工部員外郎,修撰《起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