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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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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科舉制科舉制度是古代中國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在唐朝科舉製得到發展,唐太宗曾這樣說科舉制「天下英雄入吾瓮中」。科舉制度是封建時代所能採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它擴展了封建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層社會的人士進入統治階級。特別是唐宋時期,科舉制度之初,顯示出生氣勃勃的進步性,形成了中國古代文化發展的一個黃金時代。[1]

各朝科舉科目都在不斷變化。唐朝科舉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學)等等。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詔令「諸州學士及早有明經及秀才、俊士、進士,明於理體,為鄉里所稱者,委本縣考試,州長重複,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隨物入貢」,提出了「每年十月」赴朝廷應試的定期,明確了州、縣地方預試,即相當於後世「鄉試」的辦法,而且不必像隋代那樣必須官府舉薦。武德五年(622年)唐朝的詔書明確了士人可以「投碟自應」,下層寒士得不到舉薦者「亦聽自舉」,「潔己登朝,無嫌自進」 自此正式確定了士人「自舉」、「自進」的制度。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的詔令標誌着以自應考試為特點的科舉制度的誕生。

唐太宗重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他即位後,大大擴充了學院的規模,擴建學舍,增加學員。

常設的科目有秀才明經俊士進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開元禮、道舉等等。唐朝對秀才要求特別高,結果士人很少應試秀才,不久秀才一科就廢罷了。此後「秀才」歲成為對一般讀書應舉者的通稱。明經、進士二科在唐代科舉吸引了最多的考生。

明經起源於的漢代,唐代「明經」科考試各部儒家經典,此外還包括《老子》。明經不全考十多部儒家經典,而是分為明一經、兩經、三經、五經四個級別。唐玄宗開元二十五年(737年)規定明經考試加試時務策,考官就當前時務提出策問,考生書面作答。唐科舉各項中,明經科取士最多。但最榮耀尊貴的,卻是進士科。唐朝初期的進士科考試為「時務策」五條。時務策涉及國家現實問題,使讀書人從故紙堆中爬起來,面向社會,觀察、思考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唐高宗調露二年(680年)為進士科加試帖經、雜文,進士科形成了雜文、帖經、策問三場考試製。(此雜文泛指詩、賦、箴、銘、表、贊之類,策試應試者的文學才華。)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遠射、馬射、步射、平射、筒射、馬槍、摔跤、舉重等。

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他在位期間,曾在長安、洛陽宮殿八次親自面試科舉應試者,錄取很多很有才學的人。

唐代制科科目多達一百多個,如「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軍謀宏遠堪任將帥」等等。應制科試者可以是平民,也可以是科舉及第者,現任或罷任官員也可參加。

唐代科舉考試每年春天在京師長安的尚書省舉行,簡稱「省試」。而各地鄉供舉人的「發解試」都在頭一年秋天舉行。此後,地方上的「秋試」(秋闈)和京師的「春試」(春闈)成為歷代科舉沿襲的定製。

唐代科舉的應試者主要由兩部分人組成,即「生徒」和「鄉貢」。生徒即官辦學校的學生。鄉貢即各地人自學或在民間私塾學成,到縣、州應試,經地方考試合格,再到京師應試。鄉貢每年十月隨地方向京師進貢的糧稅特產一起解赴朝廷,稱為「發解」。州縣預試的第一名稱為「解元」。

唐朝各種官辦學校包括國子學、太學、四門學等,此外還有專門性質的律學、算學、書學等。唐朝各地方也設有官立官立的府學、州學、縣學等。

唐前期,掌管科舉由尚書省吏部負責。玄宗開元年間,改由禮部負責,此後歷朝相沿不變。禮部下設貢院,考試、閱卷、放榜等均在貢院舉行。主持科舉的官員稱為「知貢舉」,通常由禮部侍郎兼任。唐朝科舉放榜通常在二月。錄取者謂之及第,或登科、登第、擢第等等。第一名稱為狀元。

放榜之後,新客進士們有各種名目繁多的喜慶宴席、打馬球接踵而來,如聞喜宴、櫻桃宴、曲江宴、月燈閣打球宴、關宴、雁塔提名……公私各方也樂於為這些慶宴慷慨解囊。

月燈閣打球宴,新科進士們在月燈閣聚會打馬球,他們跨馬執杖,馳騁擊拂,風馳電逝,四面看棚櫛比,觀者如山,「因之大呼笑,久面方止」,「擊拂既罷,痛飲於佛閣之上。」可見唐朝文士的氣質風采,以及當時那種開明的社會習尚。

委派官職由吏部負責,因此科舉及第者還要接收吏部銓試,俗稱「關試」。吏部銓試完畢,各科及第者就都隸屬吏部,候派官職。急於得官者,可再參加吏部的「博學宏詞」、「書判拔萃」兩種考試,簡稱「宏詞」、「拔萃」,合格者立即授官。柳宗元、白居易就是進士及第後,分別又應宏詞、拔萃及格而授官的。

開明,唐朝科舉允許平民與窮人參加。

唐朝科舉不分世庶,向全社會開放,的確吸收了不少寒士進入政權。唐文宗時的宰相段文昌,王播都是寒門貧士,早年甚至吃不上飯,向人求食,他們都是通過進士及第入仕的。這些寒士顯達後多拉攏同類,如李遜、李建兄弟「家素清貧」,舉進士而得高官。元和十一年(816年)李建知貢舉,「三十三人皆取寒素」。

科舉放榜後為學子們舉行的慶祝的宴會,在唐代、五代、宋初稱為聞喜宴,從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開始改為在瓊林苑舉辦,因此這場宴會又被稱為是「瓊林宴」。

唐代科舉考試有兩級(即地方州縣的發解試和中央尚書省禮部的省試),宋初承襲其制。開寶六年(973年)以後,宋朝將天子親臨殿試變成為定製,州縣發解試第一名自唐以來即稱「解元」,中央省試第一名宋代改稱「省元」,殿試第一名方才稱「狀元」。「連中三元」遂稱為科舉時代讀書人的最高願望。殿試時皇帝一般並不親自閱卷,事實上仍由各考官閱定等。考官所取定的名列前茅者,要送呈皇帝「御覽」。皇帝控制科舉的最後一關——「殿試」後,新進士們即成為「天子門生」。

長安二年(702年),武則天開創武舉制度。之後歷朝歷代武舉制度時興時廢。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廢止武舉制度。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