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2018〕75号),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拟订贫困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三)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四)参与制定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贫困县、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考核、评估,指导项目库建设。
(五)指导全市产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六)协调指导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
(九)负责全市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十)参与开展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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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荐2020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奖候选人的公示,搜狐,2020-08-30
- ↑ 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商丘机构编制网,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