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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鞅(公孫鞅)
商鞅.jpg
商鞅像
别称 商鞅、商子、商君
公孙、卫、商
时代 战国
国家 卫国→魏国→秦国
官位 (魏国)中庶子→(秦国)左庶长→大良造→商君
爵位 商君
出生日期 前390年
出生地点 卫国(今河南内黄县梁庄镇
逝世日期 前338年
逝世地点 彤地
学派 法家法派
著作 商君书

商鞅感叹自己的“为法之弊”商鞅作为我国古代法家的代表人物,其名声之大超过了一般帝王,商鞅变法作为一个重大历史事件,历来受到人们的热议。那么,商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有人说他是一位推动了历史发展的伟大改革家;又有人说他为人刻薄寡恩,好刑名法术之学,是一个酷吏。其实,商鞅并非只懂刑名法术,只是他一生的功业表现在了为秦国变法图强上,因此历史给他贴上了“法家”的标签。商鞅早年间是魏国公叔痤的门人,深受魏国西河学派的影响,身上也有儒家的文化基因,问题是商鞅以成功为目的,他要的是名爵,那就必须拿出让君王满意的东西来。有史料记载,商鞅为了找工作,准备了三套方案去秦国参加面试,他托了一个叫景监的宦官帮忙引荐,得到了面见秦孝公的机会。商鞅第一次见秦孝公,谈的是帝道,所谓帝道,就是三皇五帝之道,可见商鞅立意颇高,想辅佐秦孝公成为尧舜这样的圣君,可是孝公认为人生苦短,建功立业需争朝夕,实行帝道见效太慢,寡人等不了;商鞅第二次见秦孝公,谈的是王道,所谓王道,就是夏禹、商汤、周文之道,孝公听了仍然觉得不满意,认为不合时宜,况且寡人要享乐,不喜欢仁义道德这一套说教;商鞅第三次见秦孝公,谈的是霸道,所谓霸道,就是齐桓晋文之事,孝公听了大悦,同时跟商鞅约时间再详谈一次。商鞅出来后感叹道:“唉!我虽然可以帮助秦富国强兵进而实现称霸之志,但是离王道越来越远了,达不到理想的治国境界啊!”[1]

变法之争

商鞅面试成功后,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下,变法活动拉开了序幕,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与商鞅围绕着“要不要变法”展开了论战。甘龙说:“圣人不易名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老实讲,甘龙等人的观点也有道理。商鞅反驳说:“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在论战中,商鞅占据上风,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这场注定要载入史册的改革运动正式展开,分三个波次逐步推进。商鞅变法的重点,是以法令来保障加强中央集权,移风易俗,重农抑商,打造国家战争机器。具体内容是:废分封、行郡县,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制分家,规定一个家庭不能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废井田、开阡陌,发展以小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业经济;按军功授爵,废除世卿世禄制,提高人们的战斗积极性。

应该说,商鞅的变法具有时代进步意义,尤其是废井田、开阡陌,鼓励垦荒的经济政策,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适应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对后世影响深远,甚至可以说奠定了整个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另外,“法律公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法治”原则的确立,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事实上,也不可能真正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太子嬴驷犯了法,也只是处罚了太子的“师”跟“傅”,于太子本人毫发无损。

上面我们谈了商鞅变法的利,接下来我们再谈一谈商鞅之法的弊。商鞅变法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急于求成,只强调法律的权威,而忽略了文化建设,或者说是有意而为之,商鞅燔诗书以明法令,大搞愚民政策,认为老百姓只有傻乎乎的,没有思想,才好管理,就会像动物一样顺从,被驱使。在商鞅的制度设计里,国家除了国君以及帮助国君管理老百姓的臣僚之外,只允许两类人存在,一类是农民,负责给养,另一类是士兵,负责征战,没有一帮文人在那里搬弄是非,江山就会永固。秦的法律是出了名的严酷,轻罪重刑,鼓励告奸,大兴连坐,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制造冤假错案,人民一旦被捕,便没有辩护的权利,就连商鞅自己最后也蒙受了不白之冤,他不得不无奈地感叹道:“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子曰:“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措手足。”如果道德建设跟不上,一味地讲求严刑峻法,久而久之会使社会弥漫一股暴戾之气,导致人心叵测,就连伟大的秦始皇后来也被奸人所图,秦朝最终落得个二世而亡的结果,令人唏嘘。秦本是一个伟大的王朝,但是却成了历史的反面教材,时时警示着后来者:法律应当严明,但是不能严酷,更不能严苛,苛法乃为政之害![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