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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赫伯特 George Herbert,(1593年4月3日-1633年3月1日),生於威爾斯蒙哥馬利的一個富裕、有名望、有文化、崇尚藝術的家庭。他的母親Magdalen是約翰·多恩的好友和資助人;他的哥哥愛德華、是後來的謝爾伯利領主。英國詩人、演講家和牧師。[1]
他家境良好,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後來在劍橋大學及國會都擁有很高地位。[2]
生平
就讀劍橋三一學院時,他的語言和音樂成績就十分突出。他本來打算成為牧師,但他的學問引起了英王詹姆斯一世的注意,於是在國會待了兩年。
詹姆斯王死後,在朋友的鼓勵下,他重新燃起對宗教的興趣。
1618年,他被指定為修辭學高級講師。
1620年,被任命為劍橋宣講員。他擔任此職直到1628年。
1624年,他成為代表蒙哥馬利郡的國會議員,頗受詹姆斯一世的賞識。
1625年,詹姆斯一世去世,他的兩個頗有影響力的資助人也在十年內死去。
經典語錄
一位好母親抵得上一百個教師。
無愛何來明眸。
觀其眼神,知其心機。
一個男人如果二十歲的時候不英俊,三十歲的時候不強壯,四十歲的時候不富裕,五十歲的時候沒有智慧,那這個人就很難再英俊、強壯、富裕、有智慧了。
在平靜的水裏,上帝會保佑我:在驚濤駭浪裏,我只能保護自己。
所謂失敗就是說一個人已經做錯事情,卻又不能從錯誤中得到教訓。
肉體只是漏壺,裏麵裝着計時的沙粒,而這只漏壺本身最終也將變成沙粒。[3]
擔任神職人員
1630年,他拋開凡塵,成為了英國國教會的聖職人員,擔任聖安德魯·伯莫頓小教區的神父了此餘生。
赫伯特對教區人民十分關心,經常在他們生病時為他們主持聖禮,為貧寒的家庭提供食物和衣服。在他的一生中,他堅持不懈的用一種精確的語言來創作宗教詩。英國國教會把2月27日作為他的紀念日。
1630年,他在威爾特郡的一個鄉村教區——倫敦西南越75英里的博莫頓成為了教職人員。他在那兒講道和寫詩;並且用自己的錢重建教堂。
1633年,完成了題為題為《廟宇:聖詩及個人宣洩》的組詩,無論在詞義和視覺形式上都模仿教堂的建築風格。上帝和愛的主題被赫伯特處理得具有玄學意味。
1633年3月1日,赫伯特擔任神職人員後,僅三年就因肺結核去世。
據說臨死時他將《廟宇》的手稿交給了尼古拉斯·費拉拉,一個英國半隱修團體的創立者,告訴他若這些詩「對那些憂鬱而可憐的靈魂有益」便將他們出版,不然就燒掉。
詩作《愛》
愛這般殷勤相邀,我的靈魂卻退縮不前,[4]
因滿身的塵與罪而疚愧。
但愛眼明心細,自我一進門就發現
我神情萎靡心不振,
便又走近我,柔聲詢問
我可有所求。
“客人,”我答道,“才配到此赴宴。 ”
愛說:“你就是我的座上賓。”
“我,這無情無義、忘恩負義之人?噢,我的愛,
我怎敢面對你。”
愛牽起我的手,微笑著回應:
“沒有我何來這對明眸?”*
“沒錯,主啊,但我已將它們污損;我羞愧難當
讓我接受應得的懲罰吧。”
“難道你真不知,”愛說,“是誰已背負這責罰?”
“我的愛,既是這樣,我恭敬不如從命。”
“你當坐下,”愛說,“且吃我肉。”
於是我就坐,品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