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是由原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和原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合并而成。
2018年7月5日,由原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和原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合并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正式挂牌。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区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1]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区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区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区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2]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区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参考文献
- ↑ 社会保险的种类和作用你是否能分辨清楚,帮兄专题为你做解答 ,搜狐,2020-09-17
- ↑ 应用型高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豆丁网,201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