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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

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1]

主要内容

地方志书,简称"方志"、"地方志"。[2]

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记述、记载"的意思。

方志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著述"。

地方志书是记述特定时空内一个方面或各个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

方志,就是对一个地方的记载、记述。一个地方、地区的记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经济地理属于人文地理,但亦可单列)。一部完善和成功的地方志应是一个地区的综合性资料书,它要求对该地区的全部已有事业、客观条件、社会状况等作如实记载。简而言之,地方志书者,地方之全史也。它虽有史学之性,但不是国史、正史,也不属史学范畴,但要比史更全面、更系统;由于它记载面十分广博,故推而论之,地方志书有百科全书的性质,亦可称地方的百科全书。

历史

现存最早的全国地方志,是公元813年唐代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后因图佚,改名《元和郡县志》),共40卷,后有部分散失。它以唐代的47镇为纲,每镇一图一志,详细记载了全国各州县的沿革、地理、户口、贡赋等。 南宋以后,地方志大量增加,尤以明清两代最多。据1976年统计,我国仅现存的地方志即达8000多种,约12万卷。

地方志的地方,不仅仅是针对中央的哪个地方,也不只是行政区划界定的区域,而是广义上的某个区域。它既可以是某个行政区域,如省域、市域、县域、乡域、村域等。也可以是一个地理概念,如江河的流域、山脉所在的区域、海域等。还可以是国域、国外的某个区域,如某个国家、某个国家的某个区域、跨几个国家的某个区域等。

(王照伦:理论方志学纲要.海南史志,1995)。地方志按它记述的空间不同可以分为行政区域志和非行政区域志2大类。记述空间是行政区域的有:国志、省志、自治区志、直辖市志、市志、县志、乡志、镇志、村志等。记述空间不是行政区域或跨行政区域的有:山志、江(河)志、海域志、海岛志、寺(庙)志、南极志、远东志、西欧志、北美志等。(王照伦:理论方志学纲要.海南史志,1995)。

按照志书记述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性志书。综合性志书记述的内容是所志时空的方方面面,从自然到社会、从经济到政治、从美德到陋习,无所不包。一统志、省志、县志等即属此类。另一类是单一性志书。单一性志书记述的空间可以是某个行政区域,也可以是几个行政区域和非行政区域,还可以是国外的某个国家或跨国家的某个区域。

这类志书的名称庞杂,如:山东文化志、中国戏曲志、欧洲风俗志、南极矿业志、日本服装志、西非报业志、平邑县水利志、临沂市农业志、亚洲铁路志、东欧工业志、北戴河水产志、世界人口志、西欧教育志、各国领海志、北美物产志、南极探险志、世界航天志、北极动物志、太平洋生物资源志、中国淡水渔业志、杂志、怪异志,等等。(王照伦:理论方志学纲要.海南史志,1995)。

按照志书记述的时间不同可分为通志和断代志2类。通志记述的时间上限是被志事物的发端,下限是志书断线(截止时间)。如《费县志》(时限是开天辟地到1985年)。断代志记述的时限是某个时期或者说某个历史阶段,如《费县志(1986-2005)》。

选材

取向

一)、强调志书的查考价值;强调资料性、实用性、检索性;

二)、强调志书的学术价值;强调著述性、学术性、可读性;

三)、兼顾上述两个方面。

基本要求

一般说,收入志书的,应该是那些能反映当地真实情况、反映事物发展规律或发展趋势、有时代特点、有借鉴作用、查考作用、教育作用和存史作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材料。选用材料的基本要求是:

一)、观点正确。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材料,选一些今后也能站得住脚的材料。对历史上的事情,应用历史观点实事求是地剖析,不能简单地用政策作为衡量历史事件是非的标准;要用"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评价过去。对于改革开放后的新事物,要充分记述。

二)、全面真实。材料一定要全面、真实、准确。必须广泛收集材料,认真进行鉴定考证。未经认真查证的材料,要慎用。

三)、详略得当。资料应充实些,重点篇章要详细。

四)、要有深度。选取材料,要能从深层说明事物深层内涵,反映事物本质形态和特点,反映事物内在联系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联系、区别,反映事物的因果关系、发展规律。

具体办法

1.运用科学排比方法,对事物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剖析。

2.事物整体面貌、发展过程、兴衰起落和特点写清楚。

3.不要只讲制度内的东西,而要讲实际情况。

4. 采用适当的对比,包括适当的横向对比,这样对问题才能有较全面、较深刻、较立体的认识。

5. 认真选好典型材料,展示事物深层的内涵,增加材料的立体感。

6. 记述时,正负面都要讲,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分类

年鉴

年鉴是系统汇辑上一年度重要文献资料,逐年编纂连续出版的资料性工具书,年鉴是一种资料性期刊,一年一期,可称为年刊。

年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大众传播媒介。从形式的视角看,它有编年性、连续性和检索性。一年一编,传播事物相对完整和发展变化的信息,并设置有方便读者查找的检索系统。从内容的视角看,它具有科学性、资料性、全面性、权威性和时间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是发挥其使用价值的基本保证。它具有资政、鉴戒、窗口、教育和存史等多种功能和作用。

方志

方志学是在长期编纂方志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专门学问,它研究方志的性质、内容、范围和任务等问题;将地方志编纂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总结概况为理论,找出方志编纂的一般规律,指导修志实践;探讨方志目录学,方志史料学以及方志编纂学,促进方志的发展。

方志学是研究方志现象运动规律的科学。它研究的主要内容有:方志的产生和发展、方志的性质和分类、方志的特征和功能、志书编纂理论、旧志整理和方志利用、方志批评和志书评论、方志和其他学科的关系等。方志学由理论方志学、方志编纂学、方志学史3个基本结构组成。方志学理论体系就是由这些结构及其衍生结构所构成的,它的发展则是其基本结构和衍生结构的改进和扩充。

根据编纂的客体不同,方志编纂学可分为综合方志编纂学和专业(专门)方志编纂学。综合方志编纂学又可以分为省志编纂学、自治区志编纂学、直辖市志编纂学、市志编纂学、地区志编纂学、城市区志编纂学、县志编纂学、乡志编纂学、村志编纂学,等。按照社会和专业分工,专业方志编纂学可分为人口志编纂学、气象志编纂学、教育志编纂学、地理志编纂学、卫生志编纂学、第一产业志编纂学、第二产业志编纂学、第三产业志编纂学、政党志编纂学、政权志编纂学、政法志编纂学,等等。依据方志学和其他学科的交叉关系来分,又有方志美学、方志心理学、方志管理学、方志人才学、方志伦理学、方志教育学、方志社会学、方志史学、方志经济学、方志文化学、方志传播学、口述方志学、电子音像方志学、网络方志学,等

专志

专志是地方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门记述某一事物或某一事业的历史与现状的著述,包括专门志、专题志、部门志、行业志等独立于综合志书之外的志书。是单独成书并具有独有的编纂体系的志书,而非综合志中的某一部分的部门志或事业志或专题志等。在华夏文明的形成和发展中,专志和综合性志书一样,既是客观的文化载体又是厚重的历史积淀,在记载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中,和综合性志书相映成辉。地方志中,专志的比重很大,尤其是社会主义新方志中,专志的比重更高。"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纯客观记录人、事、物,是地方志记述的基本要求;专门记述某一事物或事业, "虽微必录,无隐不宣"在深度和广度上补充了综合性志书之不足;顺应社会发展,适应时代需求,丰富地方志内容,拓展地方志发展空间,是地方志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从地方志和专志的关系上看,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从综合性志书和专志的关系看,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一般不能脱离个别而存在,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个别又总是同一般相联结,个性体现着共性,为共性、一般规律性所制约。共性因其是事物中共同的、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它比个性深刻;个性因其差异性、多样性,它比共性生动、丰富。一般与个别的界限具有相对性,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过渡、相互转化。在一定范围或关系中是一般的、共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或关系中,则可以成为个别的、个性的东西;反之亦然。列宁说:"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等等。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现象、过程)相联系。诸如此类等等"(《列宁全集》第38卷,第409页)。

综合志中的"专志",一般来说,是把整部志书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整部志书中,除了总述、大事记、人物传、附录之外,按照本地区各方面的情况,分门别类,按类设志,有时也被称专志,分别编纂各项事业、各个方面从历史到现状的面貌及其发展过程。

地方志书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各级人民政府下辖的地方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纂的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享有,参与编纂的人员享有署名权。

结构

封面

封面是书的脸面,起保护书心和装饰全书的作用。包括封里,即封面的里面;底封,即书的后表层,也叫封四;封三,也叫封底里,即封底的里面。

环衬

设置在封面(封壳)与书心(及书名页)之间的衬纸,通常有前后环衬,其作用是增加图书牢固性,起装饰作用,用纸比封面薄、比书心厚。

书名页

包括扉页和版本记录页两个部分。ISBN版本记录页载:书名、作者、出版者、印刷厂、发行者;开本、版次、印次、印张、印数、字数、日期、定期和书号。《内部(图书)准印证》载:书名、作者、印刷厂、开本、印张、印数、字数、日期和准印证号,不标定价。用纸比封面薄,比正文厚。

序言

前言:序和前言统称"序言",有自序、他序、代序、修订版序等。

自序:由作者本人撰写,内容包括:创作意图、基本内容、编纂体例、写作背景、资料来源、读者对象等;

他序:由他人撰写,内容包括:作者介绍、作品分析、价值评判、某些问题的深入研究讨论等。

自序和他序同时存在时,他序排前。有代序,自序和他序就不需要了。

凡例

介绍志书内容、编纂体例、使用方法的说明性文字。包括:编纂意图、基本内容、编纂体例、条目编排、行文规范、资料来源、检索方法等。

后记

后记:跋是志书后的说明性文件,是对序的补充、说明或对他人在写作过程中的帮助表示谢意。

版面

指志书一页的整个幅面,包括印有文字画照部分和四周的周空。

版心

正文印文字和图表的部分。

书眉

排在版心上部(或翻口处竖排)的文字及符号,包括页码、文字和书眉线,用于检索篇章。设计要点:双页为上一级标题,单页码为下一级标题。字级小于正文,字体可酌,下加"书眉线"。

护封

包在硬质封面(或厚纸封面)外的包纸,高度与书相等,长度能包裹封面的面封、书脊和底封,在两边各有向里折进的勒口,对封面起保护作用。

腰封

包勒在封面腰部的纸带,上印宣传、推介性图文,精装志书选用。

书签带

将织物细带一端粘连在书心的天头脊处,另一端不固定,起书签作用

演变

方志这一名称由来已久,早在《周礼》中就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及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的记载。周秦以降,方志之称逐渐增多,并趋于普遍。如《后汉书·西域传》"二汉方志,莫有称焉",左思《三都赋》"方志所辨,中州所羡",郦道源《水经注》"因其方志所叙,就记缠络焉"等记载就是。宋以后,方志这一名称就基本固定为地方文献的专用名词。此外,方志还有过不少别名异称,诸如图经、传、录、乘、考、书、簿等。方志的源头较多,如《周礼·职方》、《尚书·禹贡》、《山海经》是其主要源头,这些文献的内容和形式,都和后来的地方有一定源流关系,其内容不外乎记载各地山川、土地、户口、贡赋、物产、关塞等,其编纂形式或是按照四方邦国,或是按照九州土地,或是以山、海、大方为序,对有关情况加以记载,对后世的地方只有一定影响,但是它们还不算是地方志。

地方志的发端是秦汉之际的郡书、地理书、都邑簿。郡书记载一地的先贤、耆旧、节士的事迹,如《陈留耆旧传》、《兖州山阳先贤赞》等,地理书记载一地的疆界、区域、山川、道理、物产、户口、风俗等,如《秦地图》、《三秦记》等。都邑簿记载都邑城郭、官署、街坊、闾巷、寺院、古冢、坟墓等。如《三辅黄图》、《三辅宫殿名》等。成于东汉的《越绝书》,记载人物、地理、都邑,内容全面,可以认为是地方志发端的代表作。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志进入大发展时期,出现《豫章古今记》、《荆州记》、《华阳国记》,皆初具地方志模型。至宋《太平寰宇记》之后,受该书影响,地方志又有所变化。

价值

地方志有着历史之延续性,内容广博行性,材料真实性。志书是一种地方性的多学科书籍,涉及历史、文学、民族、社会、经济、自然科学。它可以"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方志提供大量社会历史史料,如农民战争、少数民族史料等等,是历史研究不可缺少的参考书。不足之处:方志有掩盖事实的地方,同治《新繁县志》:"史家著体,褒贬互用,为万世之劝诫,志则有褒无贬,善善从长,做善必录"。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