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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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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锦文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出生 1964年4月
江苏宜兴
国籍 中国
母校 南京大学
职业 教育科研工作者

夏锦文,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江苏宜兴人,南京大学兼职教授[1] ,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

人物履历

1986.07-1994.05,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分配至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

1994.05-1997.11,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主任助理(1994.12副教授)(其间:1996.09-1999.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7.11-1999.11,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院长助理(1998.06教授)

1999.11-2001.02,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2001.01博士生导师)

2001.02-2003.1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3.12-2007.07,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2007.07-2011.09,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

2011.09-2012.07,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其间:2011.11-2012.01,江苏省第十五期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12.07-2015.03,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其间:2013.05-2013.07,中央党校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5.03-2016.01,镇江市委书记

2016.01-2017.03,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3-,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十二届江苏省人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29日,中共镇江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江苏省委关于镇江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夏锦文同志不再担任镇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社会兼职

兼任南京大学兼职教授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组长等。

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法学理论、法律文化的传统与现代化和现代司法理论的教学与研究。

研究成果

先后主持"九五"和"十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1项、司法部"十五"规划重点项目1项、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1项、江苏省"333工程"资助基金课题1项、江苏省教委人文社科基金课题2项、江苏教育厅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项,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10余项。

在《Annual Survey of International & Comparative Law》(U.S.A)、《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比较法研究》、《江海学刊》、《学习与探索》、《学术研究》、《南京大学学报》、《江苏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国家核心刊物论文近50篇;公开出版《社会变迁与法律发展》(个人专著,1997年)、《唐律与中国现行刑法比较论》(二人专著,1991年)、《行政诉讼代理方略》(二人专著,2001年)、《当代中国的法律革命》(副主编,1999年)、《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合著,1991年)、《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合著,1993年)、《犯罪社会学》(合著,1991年)、《唐律论析》(合著,1993年)、《现代理论法学原理》(合著,1996年)、《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合著,1999年)、《法学概论》(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2000年)等著作和教材28部。

夏锦文
夏锦文

学术著作《社会变迁与法律发展》、《唐律与中国现行刑法比较论》、《法律教程》分获第六届(1999年)、第四届(1994年)、第三届(1991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唐律论析》于1994年获江苏省教委普通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法学概论》(主编)教材2002年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人物荣誉

1997年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培养人选[3]

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4]

2000年被评为首届"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2001年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新世纪学术带头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2003年6月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2003年10月获首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2006年被国家人事部等7部委评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007年被评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首届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

2008年获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09年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010年其主持的"理论法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2011年荣获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突出贡献奖。

视频

夏锦文在白兔镇驻点调研纪实 2015-06-10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