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金融工作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二)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计划,提出适合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三)依法依规开展金融工作,配合做好本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的日常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
(四)加强对本区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民间借贷等金融机构的引导和规范。
(五)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增强金融菌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依法依规配合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距机构加强信息披露和消费者[1]风险提示。
(六)承担在本区筹备发起设立金融机构、开设各类金融分支机构的相关服务工作。
(七)负责落实国家及本市企业改制上市政策,推动本区企业挂牌上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为本区企业利用各种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提供协调服务[2]。
(八)负责为国家、本市金融管理部门、驻区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流工作。
(九)负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加强对所配合监管机构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配合本市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和风险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相关金融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数据统计工作。推动金融信息共享,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组织推进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在配合监管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四)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国家及本市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明确职能定位,强化工作职责,优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来文来电、会务、安全、保密、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及重点工作督办。负责本单位请示报告和综合性文稿、信息的起草、报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干部人事工作。配合做好本区金融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业务科。负责拟订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建议。分析监测金融行业运行情况,配合做好金融数据统计和信息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为本区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做好信息交流、人才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落实企业改制上市政策,推动企业挂牌上市。配合做好本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引导规范本区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民间借资等企融机构。协调本区企业利用各种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配合市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本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和风险管理。为在本区筹备发起设立金融机构、开设各类金融分支机构提供相应服务。负责防范和化解本区金融风险,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开展相关金融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做好配合监管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和消费者风险提示。在配合监管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参考文献
- ↑ 2023年消费者行为5大新趋势发布 | 行业报告 ,搜狐,2023-08-25
- ↑ 看懂华为的这五大客户服务理念,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 ,搜狐,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