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办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调整、变更等审核申报。负责乡镇(村街)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社区[1]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福利事业单位[2]建设和管理,落实扶持政策,落实社会福利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负责管理福利彩票的在线销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会慈善捐助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养老机构的建设,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婚姻管理、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执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年度检查和评估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结合业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民政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组织推动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扩大民政兜底保障群体范围,提升民政为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水平,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参考文献
- ↑ 城市“社区自治”如何治 ,搜狐,2018-11-30
- ↑ 【精品文献】事业单位也分级别,豆丁网,201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