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风景园林学会
天津市风景园林学会于1981年在原天津市建筑学会下设园林绿化分会的基础上成立的, 1984年经市科协二届五次常委会决定,同意园林分会升为市级学会,批准成立时间为1984年9月27日,2014年8月15日更名为“天津市风景园林学会”。
目录
组织性质与构成
天津市风景园林学会是由本市园林工作单位和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会员多为助理工程师[1]以上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个人会员637人;团体会员单位42个,覆盖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和有关企业和大专院校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天津市花卉管理中心等10个局直属单位、市内六区、滨海新区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园林科研、园林施工养护、公园管理以及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等单位。
业务主管单位
天津市科协、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挂靠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学会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和天津市城管委的业务指导和协作下开展工作。
二、业务范围:
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咨询服务。
1、学会每年结合天津市城市绿化中心工作与委科技处共同组织园林学会会员和园林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术论坛、专业技术研讨、学术讲座、技术培训、学术交流。
2、科普活动:
开展科普宣传,编印科普刊物、书籍,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等,提高技术素质和技术水平,是学会经常性的一项重要工作。编辑出版《天津园林》内部交流性刊物,并与全国兄弟城市园林单位进行刊物交流。
3、科技周活动:
从1996年以来,学会每年都组织会员单位和会员参加天津市科技周活动,利用科技周这个窗口,向园林专业技术人员和市民宣传普及科技知识。组织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开展技能、技术比武,评选优秀论文等活动。
4、组织科技论文评审和技术评比竞赛,积极与园林行业协会、委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开展技术培训、优秀设计评审、优秀论文评比等。
5、组织学会会员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承接市、委级科研项目研究;组织编写国家和地方专业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应用。
6、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发挥学会技术优势,组织专家对园林技术难题进行现场技术咨询和上门技术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坚持学会例会制度和学会管理工作
1、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研究和部署学会工作。
2、建立会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会员单位间交流与沟通,保证学会工作的顺畅。
3、加强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沟通与联系,积极参加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参考文献
- ↑ 工程师职称等级划分 ,搜狐,2022-02-04
- ↑ 新时代继续教育的历史使命 ,搜狐,201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