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办公室
1、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新闻宣传、行政事务及保密工作;2、承担信息采集、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对外合作交流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网的管理工作;3、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4、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等相关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处
1、组织协调、监督监察有关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 2、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的评价工作。4、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协调机制;5、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及风险。6、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药品安全监管处
1、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行业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山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使用等各项质量管理规范; 3、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4、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时间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5、负责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 6、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7、合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够用证明,审批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核发单位;8、对药品检验等技术机构进行指导;9、配合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药产业政策。
药品市场监督处
1、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依法监管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3、监督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审定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资格,合法药品经营许可证;4、监督中药材市场;5、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6、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异地设立药品仓库的监管;7、监督检查保健品、药品广告;
===药品案件督查处===
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督办查处; 2、受理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及产品质量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和责任人; 3、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稽查活动; 4、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验;
医疗器械处
1、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各项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2、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审批第一类医疗器械并核实产品注册证书; 3、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报告; 4、监督辖区内医疗器械广告; 5、受省局委托审批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有关事项;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规划财务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2、统一管理所属单位的资产和经费;3、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4、对各类行政性收费、罚没款实施统一管理; 5、对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和执法装备购置进行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
人事教育处
1、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 2、承担本级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及档案管理工作; 3、实施培训规划; 4、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的受理、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初审即推荐工作; 6、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纪检监察室===
1、监督本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对局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实行监督; 2、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3、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4、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措施; 5、处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 6、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国家政府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 7、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工作,监督和促进监察对象奉公守法、依法行政、廉洁高效; 8、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9、所属分局的党纪和监察工作; 10、办局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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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并政办发〔2013〕112号) ,食品伙伴网,2014-01-17
- ↑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