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村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太阳村位于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作为非政府的慈善组织,十多年来太阳村以无偿代养代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为己任,对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开展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及职业培训服务以使他们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像其他孩子一样受到保护,得到教育,健康快乐地成长。[1]
中文名: 太阳村
外文名: sun country
别 名: 儿童村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下辖村
村 长: 张淑琴
属 于: 山区
政府驻地: 太阳村村委会
所属地区:顺义区下辖村
公益农场
温室大棚
太阳村属民间组织,没有政府拨款,社会的捐助没有保证。为了让已被救助的孩子有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家,为了救助更多的孩子,太阳村创办了自己的经济实体——公益农场,种植了葡萄树、樱桃树、海棠树,建起了80个温室大棚,用自己产业的收入维持孩子们最低生活保证。
种植基地
该基地面积500亩,种植了5万株枣树,3000株桃树等50余种蔬菜花卉,用其产出支付抚养孩子所必须的饮食、医疗、教育等费用。通过辛勤的劳动,每株枣树已有15-30斤的果实,与爱心人士互惠互利,共同帮助孩子渡过难关。
志愿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抗击汶川大地震、成功召开北京奥运会无不体现了我们中国人的团结坚韧和无私奉献,志愿者是最光荣的称呼之一,她代表着无私的奉献,推动着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太阳村,一个无偿救助服刑人员无人照顾的未成年子女的慈善机构,一个靠社会捐助和六百亩果园才能维持生存的大家庭,因为这里住着八十名需要呵护的孩子们,他们的衣食住行,他们的教育医疗,每一项都是不小的开销,再加上探望父母的费用,这使整个太阳村都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太阳村里的每个人都在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在被呵护的同时呵护这个家庭,但由于年龄较小,大片的果园劳动力不足,期待您的加入。期望广大的志愿者可以和孩子们一起玩,教孩子们各种知识和道理,这一定是个有意义的周末。
旧物捐赠
为启发慈善意识,保护环境,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立,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太阳村启动了旧物资变善款的行动,号召广大爱心人士用自己闲置不用的物品帮助太阳村的孩子和困境中的人们。
爱心认树
北京太阳村是依靠社会力量为服刑人员无偿代养代教未成年子女的慈善机构。太阳村枣园和桃园是太阳村的经济实体,其经济收入是抚养孩子们的主要经济支柱,用于支付孩子们生活开支,同时也是教育和培养孩子们的吃苦精神,自立能力和自力意识的场所。太阳村推出的爱心认树活动,受到各界朋友的欢迎,即认树者先付款,果实成熟时前往采摘。这种认树和批发零售相结合的销售办法使太阳村能将一年辛苦所得果实大部分卖掉,努力减少烂掉和被大风刮落而造成的损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又将太阳村果园作为教育平台,不少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党团组织、大专院校学生、中小学教职员工和孩子们、社区干部及离退休老同志来到太阳村,除了认树外,还参加果园的锄草、施肥、浇水、种菜等各项劳动,他们称之为“心灵的回归”。不少爱心人士将休闲度假和献爱心结合起来,许多朋友提出,“到太阳村去过一个有意义的周末。”
村长经历
张淑琴,女,生于1948年12月21日,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毕业于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作家班。曾任陕西省监狱局少年犯管教所助理调研员,人民警察一级警督警衔。社会职务,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会长兼秘书长,回归研究会儿童村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太阳村特殊儿童救助中心法人。从事报纸工作时任副主编,新闻职称主任编辑。张淑琴68年在陇县山区医院从事护士工作,76年至83年在山区医院从事中医工作,84年至85年在陕西卫生报社从事编辑记者工作,85年至95年在陕西省监狱局从事报纸工作,任报纸副主编。93年新闻职称评审为主任编辑。张淑琴在山区从事医务工作十三年,从事报纸记者编辑工作十二年,在主持报纸编辑工作外,亲自培训通讯员二十五期,有三百多名监狱干警和一千多名罪犯参加了培训。在业余时间,本人还进行法制文学和影视作品的创作。自编自导电视专题片三部(由省台播出)创作电影一部《满月》(西影厂拍)电视剧五部二十集,91年四集电视剧《特殊战线》(上影厂拍)在中央及地方的二十几家电视台播出。自91年以来,本人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记实文学、影视作品共一百万字。电影86年全国四部委“白鹤奖”,电视剧93年获广电部司法部“金剑奖”,本人89年获中华文学基金会“庄重量文文学奖”,95年获西安“海龙王杯女作家奖”。95年5月,张淑琴自动要求调往基层单位(省少年犯管教所)从事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95年8月发起成立了旨在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善良人生,帮助回归人员安置就业的民间社团“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任该会的会长兼秘书长。动员社会力量成立4个志愿者帮教团,在监狱劳教场所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自筹经费,自96年5月起先后成立了5所替罪犯代养代教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儿童村。救助了400余名1-16岁的罪犯的未成年子女,在国内外有较强的反响。张淑琴撰写的论文《保护无辜儿童的合法权益,替犯罪者代养未成年子女》、《陕西“回归儿童村现象的思考”》、《还孩子一个公平》已在97年2月和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召开的会议上进行了宣读。张淑琴从事社会工作近10年,热心慈善工作,特别是对儿童的救助工作。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张淑琴系陕西省作家协会员,91年被收入《中国当代青年作家名典》。98年6月6日,被中央电视台推为“东方之子”。2008年被联想推荐为奥运火炬手。2009年被评为非凡女人。
视频
太阳村孩子迎来“特殊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