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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兰治-拿骚勋章

图片来自numisbids

奥兰治-拿骚勋章(Orde van Oranje-Nassau )是荷兰王国授勋及嘉奖制度中的一项民、军事级骑士勋章,由摄政太后埃玛威廉明娜女王于1892年4月4日所创立,授予“每位为社会赢得特殊价值的人士”,表扬获勋者以其独特方式开创生涯,值得社会的赞赏和认可[1]

奥兰治-拿骚勋章中较低级别者,可类比英国授勋及嘉奖制度大英帝国勋章的地位,但在荷兰,除了威廉军事勋章获勋者之外,一般不会颁给头衔、前缀或后缀称谓(学术衔称除外)。

历史

1841年,尼德兰国王卢森堡大公威廉二世创立了橡树冠勋章。虽然严格来说,橡树冠勋章并不是荷兰的勋章,但它确实时常被授予荷兰人民。在威廉三世过世后,卢森堡王国根据王朝协约,成为了拿骚王朝的另一个分支领土。因此,荷兰出现了继威廉军事勋章荷兰狮子勋章之后的第三级勋章的需求,方能颁授皇室荣誉予他国外交官与市民阶级。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奥兰治-拿骚勋章被用于授予荷兰和其他国家军队的军官,以表扬他们协助从纳粹德国的占领中解放荷兰,以及解放在太平洋地区的前荷兰殖民地的功绩。在现代,奥兰治-拿骚勋章仍然是荷兰最常使用的民、军事级勋章,它的位阶亦仅次于荷兰狮子勋章。通常每年在君主的官方生日(目前为4月27日)进行授勋仪式,至今约共有三千五百位获勋者。奥兰治-拿骚勋章也被授予其他国家的王子、部长、政要和外交官等。

历经近三十年的讨论,1994年荷兰对其授勋及嘉奖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透过修法,荷兰将勋级与获勋者的社会地位与阶级脱钩,以求建立一个更为民主的荣誉体制。自此以后,原则上所有荷兰公民不论地位与阶级,都能被授予奥兰治-拿骚勋章。在这项变革之前,奥兰治-拿骚勋章下设了五个级别以及额外的荣誉奖章(金、银、铜级);其中,荣誉奖章只作为勋章的附加荣誉,并没有正式被纳入勋章荣誉制度中。1996年,荣誉奖章被废止,以奥兰治-拿骚勋章的“员佐勋章”取代。员佐勋章只颁予荷兰公民。

级别

奥兰治-拿骚勋章分为民事和军事两类,前者在徽章上以桂冠作为标志,后者则是在徽章和星章上刻有交叉的剑。

荷兰的国王女王是奥兰治-拿骚勋章的总司令。

1996年起至今

1996年起,除了分为民事和军事两类,奥兰治-拿骚勋章共设有六个级别:

  1. 骑士大十字勋章
  2. 大军官勋章
  3. 司令勋章
  4. 官佐勋章
  5. 骑士勋章
  6. 员佐勋章
  • 骑士和员佐级别的徽章是银制的,其馀级别的徽章则有额外镀金。
  • 骑士大十字、大军官和司令级别的徽章直径为60 mm,官佐和骑士级别为46 mm,员佐级别为35 mm。

参考文献

  1. De Orde van Oranje-Nassau [奥兰治-拿骚勋章]. kanselarij.nl. [2018-07-06] (荷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