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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恶 |
作品名称: 姑恶 创作年代:南宋朝代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范成大 |
姑恶是南宋名臣、文学家、诗人范成大作的一首诗词。
范成大(1126年6月26日—1193年10月1日),字至能,一字幼元,早年自号此山居士,晚号石湖居士。汉族,平江府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诗人。[1]
正文
姑恶妇所云,恐是妇偏辞。
姑言妇恶未有之,妇言始恶未可知 姑不恶,妇不死。
与人作妇亦大难,已死人言尚如此![2]
作者简介
范成大(1126-1193)字致能,号石湖居士。汉族,平江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南宋诗人。存诗1900首。谥文穆。从江西派入手,后学习中、晚唐诗,继承了白居易、王建、张籍等诗人和新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终于自成一家。风格平易浅显、清新妩媚。诗题材广泛,以反映农村社会生活内容的作品成就最高。反映农村生活的代表作是《四时田园杂兴》,共记60首,描写农村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景色和农民的生活,同时也反映了农民遭受的剥削以及生活的困苦。这是其中的一首,描写农村夏日生活中的一个场景。四季分别有12首。他与杨万里、陆游、尤袤合称南宋“中兴四大诗人”。[3]
其作品在南宋末年即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到清初影响更大,有“家剑南而户石湖”的说法。著有《石湖集》、《揽辔录》、《吴船录》、《吴郡志》、《桂海虞衡志》等。[4]
生平
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范成大登进士第,累官礼部员外郎兼崇政殿说书。乾道三年(1167年),知处州。乾道六年(1170年)出使金国,不畏强暴,不辱使命,还朝后除中书舍人。乾道七年(1171年),出知静江府。淳熙二年(1175年),受任敷文阁待制、四川制置使。淳熙五年(1178年),拜参知政事,仅两月,被劾罢。晚年退居石湖,加资政殿大学士。绍熙四年(1193年)卒,年六十八,追赠五官,后加赠少师、崇国公,谥号文穆,后世遂称其为“范文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