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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女坟遗址 |
本名 姜女坟遗址 于洪范池镇谢庄村南600处。 东距于慎行墓址250米, 西临狼溪河 |
姜女坟遗址位于山东平阴县于洪范池镇谢庄村南600处。东距于慎行墓址250米,西临狼溪河。[1]
简介
姜女坟遗址,位山东平阴县于洪范池镇谢庄村南600处。东距于慎行墓址250米,西临狼溪河。处于山涧狭谷地带。因常年冲刷,遗址现为高出地面10--12米的椭圆形堌堆,当地俗传为“姜女坟”,实际是一处新石器时代人类居住的遗址。
遗址是一个南北70米、东西35米的椭圆形台地。从断面可见,文化层深达8米,不规则叠压关系,有灰坑、灶坑,白、红、黑陶器物残片,兽骨、蚌壳、石器等遗物。1957年中央考古所山东考古队曾在此发掘,终以大汶口文化名之。这里除了发现大汶口文化彩陶以外,还发现的蛋壳黑陶器物残片、磨制石器、红陶鬲足、石镰、石斧、石镞、陶鬲口沿灰陶片及兽骨、蚌壳、骨锥等等。
1998年,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山东大学考古系专家,又对其进行了发掘,出土了大量器物。从发掘的情况来看,此处遗址最早为大汶口文化,后为龙山文化。该遗址由平阴县人民政府于1980年公布为平阴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