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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城古文化遗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城,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新石器、汉、三国、晋、元、明、清。2002年12月27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25日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姜维城位于今汶川县威州镇岷江东岸山梁上,是岷江上游地区少有的占地面积较大、文化内涵较为丰富,文化遗存保存较为完好的一直,包括新石器时代遗址、汉代汶山郡夯土城墙、明代石砌城墙、历代古墓葬。

简介

据《旧唐书》载:“蜀刘禅时,建兴九年(公元231年),汶山羌暴动,大将姜维、马忠、张嶷领兵征讨汶山叛羌,曾先后在汶山、理县的维关和杂谷脑等地屯兵筑城”,延熙十年(公元247年)前后,在威州岷江东岸之台地上筑城,习称“姜维城”。在遗址东南方向今尚存一黄泥垒筑高台,为姜维点将练兵之地,称“三国点将台”[2]

姜维城古文化遗址占地面积达2.5平方公里,地下文物和地面遗存丰富。其中的新石器时代彩陶文化遗址为研究岷江上游地区远古历史提供了新的实物材料。原中国历史博物馆长喻维超先生现场考察后,对姜维城古文化遗址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姜维城古文化遗址是我省乃至全国少有的占地面积较大,文化内涵特别丰富,绵延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且又保存如此完好的地方。

新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彩陶文化遗址位于威州镇南沟左侧二级台地的北半部分,发现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2000年和2003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由四川省考古研究所、阿坝州文物管理所、汶川县文物管理所联合进行了二次发掘。钻探面积7500平方米;发掘5×5米探方10个,25×2米探沟2条,总计面积300余平方米。共发现新石器时代的房屋居住面遗址4处、灰坑30多个,汉代夯土城墙墙基1处,宋代房屋基址1处。出土可复原陶器约30余件、彩陶片50余件、石器(含打、磨制石器、细石器、玉器)30余件、骨器6件。陶器以泥质灰陶、灰褐陶、红褐陶为主,黑褐陶、红陶、橙红陶次之,夹砂陶占一定比例,分夹粗砂和夹细砂2种,以夹石英石和片岩加工成的碎石粒粗砂类居多。陶器以素面为主,有一定数量泥质磨光陶。纹饰以绳纹为主,其次是附加堆纹、弦纹、戳印纹。此次发掘证明既印证了其在文化内涵上与西北地区马家窑彩陶文化的关联性,如彩陶的陶质、陶色、纹饰题材和陶器的制作与烧造技术等,也在一定程度上提示了两者之间文化因素上的差异,如夹砂陶的器形,纹饰风格等;表明姜维城遗址是岷江上游新石器时代文化堆积较厚、延续时间较长的一处重要居住聚落遗址。

汉代

汉代黄泥城墙和汉代县址遗址位于姜维城台地北半部分,与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相叠压。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建立汶山郡,为西南地区最早建立的五个郡之一,并在姜维城上置汶江县。汉代黄泥城墙,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所建。城址呈长方形,现残存西、南两段,整个城墙东西长约200米,南北宽约150米,总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城墙以黄泥夯筑,内夹木棍或圆木为筋。西残墙高10米,底宽4米,顶宽1米,长100米,墙拐角处有马面1垛,高10米,宽10.3米,长15米;南残墙高8米,底宽3米,顶宽1.3米,长约90米。

明代

明代石砌城墙始建于明弘治年间(公元1358年),平面布局呈椭圆形。片石砌筑,依山就势,南包玉垒山,西边蜿蜒而上达姜维城,将新石器时代彩陶文化遗址、汉代汶山郡城址包围在内,全长1700米,高4~6米,宽2~3米,墙垛1600个。

历代古墓葬主要分布在姜维城台地南半部分,包括秦汉石棺葬、汉晋唐宋砖室墓、明代石室墓等形制。各时代的墓葬相互叠压,数量众多。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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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国网,2006-06-02
  2. 姜维城:岷江上游悠悠古城,中国文明网甘肃站,20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