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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職業資格制度以及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1]。
主要職責
(一)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以及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職業資格制度以及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補充保險標準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承擔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統籌落實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的建設規劃;提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
(九)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威創業、就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威海市宣傳片 ,好看視頻,2020-06-11
- ↑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向日葵保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