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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必光
圖片來自thepaper

孟必光(1958年|10月),傣族雲南省梁河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雲南農業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畹町市市委書記、市長、瑞麗市市委書記、德宏州州長州政協主席、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雲南地區代表,2015年因貪污腐敗落馬[1]

落馬

2015年3月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孟必光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4月2日,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孟必光。4月30日,雲南省紀委常委會報省委批准後給予孟必光開除黨籍處分。9月9日,孟必光受賄案被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向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經查,1999年至2013年期間,孟必光利用擔任瑞麗市委書記、德宏州委常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州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水電開發權決定、稅收政策優惠、移民安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2016年2月5日,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孟必光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六十萬元。

生平

1977年,孟必光進入德宏州糧食局工作,1983年調至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工作,同年9月出任共青團德宏州委書記。1988年11月調任畹町市委常委兼副市長,1993年3月出任畹町市委副書記兼市長,1998年任畹町市委書記兼市長。畹町市撤銷後,1999年2月調任瑞麗市委書記兼姐告工委書記,2001年7月起兼任德宏州委常委。2002年11月任州委副書記兼瑞麗市委書記、姐告工委書記,2003年3月出任德宏州人民政府州長,同年6月卸任瑞麗市委書記和姐告工委書記職務。2011年9月16日,德宏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舉行,會議接受孟必光辭去德宏州州長職務。隨後,孟必光出任德宏州政協黨組書記職務。2012年1月13日,德宏州政協第十屆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選舉孟必光為州政協主席。2013年2月退休。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