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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昌路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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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宁昌路遗址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

所处时代;辽代、金代、元代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文号;国发[2013]13号

批准单位;中国共和国国务院

编号;7-0075-1-075

宁昌路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敖汉旗玛尼罕乡五十家子孟克河西岸平地上,是辽代至元代时期的城址。现存方城遗址一座,城垣夯筑,方圆1公里,墙残高2米。在城内的中轴线上偏北耸立着砖砌佛塔一座,名“万寿白塔”。出土有一批元代柱础石狮子飞马石雕石螭首龙凤纹琉璃瓦等,另有部分银器及一枚“至大元宝”金币,系孤品。与正蓝旗元上都遗址出土的同类遗物非常相似,说明元代这里有豪华的建筑群。出土的元青花高足龙纹杯梨形壶 属元代至正年生产的青花高级瓷器这为元代青花瓷器的研究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

该遗址为赤峰市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宁昌路遗址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历史沿革

城内外曾有建筑群遗址留于地表。

1974年农田基本建设会战时,将城内建筑群遗址夷平。

1988年在调查城址时发现元末至正年加封孔子制诏碑刻,从而确定为内蒙古东部元代历史名城。

文物遗存

至大元宝金币

至大元宝”金币,直径2厘米,重1.4克。面文为“至大元宝”楷书,直读,光背,背面无文。此币非正式行用货币,是元代贵族妇女所戴饰物中的“春钱”。

元青花高足龙纹杯

元青花高足龙纹杯(残),杯残高8.5厘米,底径3.9厘米(修复后通高9.6厘米,口径11厘米)。圆唇、侈口、弧腹,下呈四节竹节形喇叭状空心高圈足,足底微外撇,细白胎,施青白釉,釉质莹润,足底无釉,足内壁近底有部分积釉,胎釉结合处泛火石红,余无釉呈淡黄色,杯内底心绘折枝菊花及花叶,内壁模印云龙纹,因缺失只剩一段,外壁绘三爪龙纹及云纹,因缺失只留有三个三爪足及龙身一段,龙身鳞片呈网格状,头尾缺失,高足之四个竹节突棱均绘青花圆线纹,青花发色温润鲜艳,较纯正,着墨重处有锡光,呈蓝褐斑点,绘画线条边缘有晕散。

元青花梨形壶

元青花梨形壶,壶高9.5厘米,最大腹径9厘米,口径3.6厘米,底径4.2厘米,垂腹,细白胎,平底无釉,底心内凹,胎釉结合处泛火石红,壶体如梨形,执柄和流均残失,盖缺失,壶体两面各绘一丛茶花,执柄下方残端有少许线纹,流残端近腹壁有少许火焰纹,青花釉莹润见缩釉点,青花发色浓艳,浑染和勾线相结合,着墨重处有锡光,呈蓝褐斑点,晕散明显。

元青花高足龙纹杯和梨形壶皆出土于元代宁昌路故址,出土地点明确,与内蒙古集宁路古城出土的青花瓷器从器形胎釉用料画工上基本相同,当为宁昌路蒙古贵族的高档生活用具,或茶具或酒具,也是元王朝对漠北草原的恩施,结合其工艺特点及历史背景,应属元代至正年生产的青花高级瓷器,这为元代青花瓷器的研究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

旅游信息

宁昌路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

保护措施

2013年5月,宁昌路遗址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