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1]。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央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贯彻实施,制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区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研究制订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建设发展规划,并在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受市规划局委托,编制区域内的总体规划、分区详规和重要的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按市级审批权限审批、审核投资项目;负责组织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编制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规划;依法管理区域内土地储备、整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工作。
(六)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方案与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建审核、招标投标、发证、质量监督、工程档案以及有关房地产管理;负责建筑工程造价和建筑施工、安装、勘测设计和房地产开发单位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区域内的对外经贸、财政和地方税务、农业、水利、林业、国有资产、旅游、科技、统计、物价、外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九)检查、监督和协调市级有关部门设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域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工作;协调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部门工作。
(十)指导区域内各类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十一)负责和指导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审计和群团工作;
(十二)受鄞州区委、区政府委托,东钱湖镇党委、镇政府等镇级机构由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党委、管委会领导,其干部由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党委、管委会管理。
(十三)管理、协调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和行政管理事务。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