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宁波市[1]政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的外事方针、政策、规定[2]以及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协调市级各部门的外事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我市配合的外事工作。
三、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和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副局级及以上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和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工作;办理全市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和代办外国签证(签注)工作;审核全市跨地区、跨部门的出国团组,并办理确认手续;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函电和领事认证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核事项;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国(境)人员进行有关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
四、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和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官员;管理来甬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外国记者来甬采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处理港澳事务工作,协调、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五、管理我市与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关系城市的交往工作,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开展我市与世界各国民间友好组织的交流活动;指导和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团体和县(市)、区与国外建立相应友好交流关系;负责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承办授予外国友好人士荣誉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翻译职称评审工作。
八、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教育工作;会审我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有关文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指导工作。
九、协助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查处涉外违纪案件。
十、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涉外中介机构,规范制度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外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