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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的正厅级直属机构,主管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现任局长王学银。

机构改革

2018年10月31日 ,安徽省召开机构改革新闻通气会,省委推进机构改革[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编办主任郭本纯介绍了安徽省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再保留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牌子。

机构简介

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挂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负责省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的职责。

(三)加强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职责。

(四)加强省直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项目有关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三)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2]、清查登记等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管理省政府各部门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

(四)负责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项目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权属和修缮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干部住宅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省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省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内宾接待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重要接待活动的综合协调和省级接待经费的统一审核结算工作。

(八)负责省部级以上领导人员来皖接待工作;按照分工,负责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派出的各类检查、调查、督查、视察团组来皖接待的有关工作。

(九)协助做好省委、省政府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以及省人大、省政协“两会”的服务工作。

(十)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卫生、绿化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省政府各部门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礼品的管理工作。

(二)综合管理处。

承担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卫生、绿化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三)房地产管理处。

承担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土地使用的规划和管理;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调整和分配;承担省直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和修缮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干部住宅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

(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

承担省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省直机关节约能源工作;承担省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有关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接待一处。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来皖接待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系统省部级领导人员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派出的检查、调查、督查、视察团组来皖接待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省委、省政府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六)接待二处。

负责人大、政协等系统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省部级以上领导人员的来皖接待工作;负责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派出的检查、调查、督查、视察团组来皖接待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省人大、省政协“两会”服务工作;承办省人大、省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七)接待三处。

负责拟订内宾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全省重要接待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省级接待经费的统一审核结算,并按规定报批核拨;负责接待方面会务、文秘、保密、档案及信息等日常工作;负责内宾接待业务指导工作。

(八)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 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