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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文彦博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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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文彦博传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1]

原文

文彦博字宽夫汾州介休人其先本敬氏以避晋高祖及宋翼祖讳改焉及进士第,知翼城县,通判绛州,为监察御史,转殿中侍御史。西方用兵,偏校①有临阵先退、望敌不进者,大将守著令皆申覆。彦博言:“此可施之平居无事时尔。今拥兵数十万,而将权不专,兵法不峻,将何以济?”仁宗嘉纳之。黄德和之诬刘平降虏也,以金带赂平奴,使附己说以证。平家二百口皆械系。诏彦博置狱于河中,鞠治得实。德和党援盛,谋翻其狱,至遣他御史来。彦博拒不纳,曰:“朝廷虑狱不就,故遣君。今案具矣,宜亟还,事或弗成,彦博执其咎。”德和并奴卒就诛。与枢密使庞籍议省兵,凡汰为民及给半廪者合八万,论者纷然,谓必聚为盗,帝亦疑焉。

彦博曰:“今公私困竭,正坐兵冗。脱有难,臣请死之。”其策讫行,归兵亦无事。丁母忧,英宗即位,起复成德军节度使,三上表乞终丧,许之。初,仁宗之不豫也,彦博与富弼等乞立储嗣。仁宗许焉。彦博既服阕,复以故官判河南,有诏入觐。英宗曰:“朕之立,卿之力也。”彦博竦然对曰:“陛下入继大统,乃先帝圣意,皇太后协赞之力,臣何闻力之有?”帝曰:“备闻始议,卿于朕有恩。”彦博逊避不敢当。寻除侍中,徙镇淮南、判永兴军,入为枢密使、剑南西川节度使。熙宁二年,相陈升之,诏:“彦博朝廷宗臣,其令升之位彦博下,以称遇贤之意。”彦博曰:“国朝枢密使,无位宰相上者。臣忝知礼义,不敢紊乱朝著②。”固辞乃止。以太师致仕。卒年九十二。谥曰忠烈。 (节选自《宋史•卷三百一十三•列传第七十二》) 【注释】①偏校:地位不高的武官。②朝著:即朝班,古代群臣朝见帝王时按官品分班排列的位次,此指官阶品级高低秩序。

译文

文彦博字宽夫,汾州介休人,他的祖先本姓敬,因避晋高祖石敬塘和宋翼祖的名讳而改姓文。文彦博考中进士后,为翼城县知县,通判绛州,后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并升为殿中侍御史。当时西部边疆连年交战,军队中若有副将临阵先退、望敌不进的,按照常规,大将应向朝廷请示后才作处理。文彦博说“:这种办法在平居无事之时还可行。但现在连年作战,将领带兵数十万,如果没有权力自主处置这些事情,将权不集中,军法不严峻,怎么能成功呢?”宋仁宗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吸取他的意见。当时黄德和与刘平有矛盾,诬告刘平投降于辽朝,并用金带贿赂刘平的奴仆,使他附和己说证实刘平投敌。刘平一家二百多人因此而被捆起来投入监狱。宋仁宗命文彦博在河中设法庭进行审理。通过仔细审查,文彦博了解了事情的真相。但黄德和的同党很多,图谋推翻文彦博的审理结论,以至于动员朝廷另派御史来河中办案。

文彦博拒不接纳,说:“朝廷忧虑此案办不成功,所以才派你来。现在案情已审出结果,你应该马上回朝廷。倘使此案现有反复,我文彦博宁愿承担责任。”黄德和及刘平的奴仆最后因此而被正法。并同枢密使庞籍商议裁省兵员,总计裁撤为民以及支付原俸禄一半的士兵和将佐共八万人,对这件事,当时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这些人一定会聚为盗贼,仁宗对此也感到疑虑。文彦博说:“现在公私困竭,就是因为兵员过多。假使这些裁撤的兵士要作乱,我死也要把这事平定下去。”他的谋划终于执行,而裁撤的兵士也没有闹事。因母亲去世而辞官守丧,英宗即位,任命为成德军节度使,文彦博多次上表,请求守完丧,朝廷允许了。当初仁宗身体不好,文彦博与富弼等人请求立太子。仁宗答应了。但后宫将有生产的,这件事拖了下来。不久,文彦博离职,后来,富弼亦以守丧离职。文彦博守丧礼完毕。官复原职,判河南府,英宗有诏命到朝廷拜见。

英宗对他说:“我被立为太子,是你的功劳。”文彦博严肃地回答“:陛下立为太子,承继帝统,是仁宗皇帝的意愿,也是皇太后襄赞之功,臣子没有什么功劳。”英宗说:“使先帝有所裁择,以及开始创议,你都对我有恩。”文彦博谦逊地回避,不敢认为有功于英宗。不久即升为侍中,改镇淮南府,判永兴军,入朝廷为枢密使、剑南西川节度使。神宗熙宁二年(1069),以陈升之为宰相。诏书说:“文彦博是朝廷历朝臣子,令陈升之位在文彦博之下,以符合朕礼贤之意。”文彦博说:“宋朝枢密使职,没有在宰相上面的。只有曹利用曾经在王曾、张知白上。臣下对礼义难说全懂,但不敢仿效曹利用所为,以紊乱朝廷礼法。”坚决推辞才没有使自己位在陈升之之上。以太师职位退休,死时九十二岁。追赠谥号忠烈。[2]

作者简介

蔑里乞・脱脱

脱脱(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脱脱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3]

阿尔拉·阿鲁图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儿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继脱脱之后,主持了纂修辽、金、宋三史,颁《至正条格》等工作,特别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尔拉·阿鲁图主持的。阿尔拉·阿鲁图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时间上是相当仓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尽管如此,《宋史》仍为极其重要的史书,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这一方面,阿尔拉·阿鲁图功不可没[4]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