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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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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天津市市辖区之一,位于中国天津市中北部、华北平原北部、燕山山脉南麓,属于华北平原北部的一部分,地处京、津、唐三角地带,临近渤海湾。
宝坻自古是商业要地,据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被开发利用,秦城遗址等古迹遍布。金大定十二年(1172),分香河县建县,取《诗经》中“如坻如京”之意,命名为宝坻县。
2018年10月22日,宝坻区入选2018年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2018年12月,宝坻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9年,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简介
宝坻历史悠久。据考证,早在新石器时代,这里就已有人类聚居、繁衍和生活。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此地归属屡易,直至金大定年间(公元12世纪70年代)始建县。
夏、商时(约公元前21世纪至前11世纪)“省幽并冀”,转属冀州。
秦(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分全境为四十六郡,属渔阳郡。
西汉,置雍奴县。
三国时期(220-265),此地乃曹魏之领地。
隋代(581-618),此地属冀州涿郡。
唐代(618-907)初期,“高祖改涿郡为涿州”,天宝元年(742),改称武清县。
辽会同元年(938),割武清县、潞县、三河县置香河县。
金大定十二年(1172),分香河建县,取《诗经》中“如坻如京”之意,命名为宝坻县。
承安三年(1198)升为盈州,泰和四年(1204)又废州为县。
1949年8月,宝坻县隶属于河北省天津专区。
1958年6月,改属河北省唐山专区,同年11月与香河县合并,仍称宝坻县。
1960年3月,又改属河北省天津市。
1962年6月,又分为宝坻县、香河县。
1973年8月,宝坻县改属天津市。
2001年,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
区名由来
宝坻区的“坻”字,原只读“chí”,水中高地之意。据传,清朝乾隆巡游到此地,脱口念成宝坻“ dǐ”,从此就成了金口玉言。宝坻又名渠阳,仅次于渔阳(蓟县)和雍阳(武清)之间,自古是商业要地。据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被开发利用,歇马台、秦城等古迹遍布。
公元10世纪20年代,因“高阜平阔”而设置专卖盐院,时称“新仓”,成为朝廷贮盐基地。过了两个半世纪,因人烟繁庶,贸易兴旺,改为县。当时,此地盐产的收入占全国盐利的1/10,国人视盐为国宝,故“富商巨贾,货置丛繁”。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宝坻区位于天津市北部,东及东南与河北省玉田县、天津市宁河区相邻;南及西南与宁河区、武清区接壤;西及西北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三河市相连;北及东北与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隔河相望。宝坻区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南北长65公里,东西宽24公里,介于东经117°8'~117°40',北纬39°21'~39°50'之间。
宝坻区平原高度在海拔 2.5~3米之间。
气候
宝坻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之中四季分明,春秋短,冬夏长,年平均气温11.6℃,年降水量612.5毫米,历年无霜期平在184天左右。[1]
参考文献
- ↑ 天津宝坻区考察组到甘肃武山县考察交流 ,搜狐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