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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三笔·河伯娶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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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三笔·河伯娶妇》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三笔》卷十。

原文

史记》褚先生所书魏文侯西门豹为邺令,问民所疾苦。长老曰:“吾为河伯娶妇,以故贫。”豹问其故,对口:“邺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分其余钱持归。巫行视小家女好者,即聘娶,为治斋宫河上,粉饰女,浮之河中而没。其人家有好女者,多持女远逃亡,以故城中益空无人。”豹曰:“至娶妇时,吾亦往送。”遂投大巫妪及三弟子并三老于河,乃罢去。从是以后,不敢复言为河伯娶妇。予按此事,盖出于一时杂传记,疑未必有实。而《六国表》秦灵公八年,“初以君主妻河。”言初者,自此年而始,不知止于何时,注家无说。司马贞《史记索隐》乃云,初以君主妻河“谓初以此年取他女为君主,君主犹公主也。妻河,谓嫁之河伯,故魏俗犹为河伯娶妇,盖其遗风。”然则此事秦、魏皆有之矣。  

作品简介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容斋随笔》[2]最重要的价值和贡献是考证了前朝的一些史实,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对历代经史典籍进行了重评、辨伪与订误,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观点,更正了许多流传已久的谬误,不仅在中国历史文献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而且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亦意义重大。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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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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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