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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限垦荒起科谕

《宽限垦荒起科谕》是玄烨写的一篇散文,内容是什么呢?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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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自古国家长治久安之模,莫不以足民为首务,必使田野开辟,盖藏有余而又取之不尽其力,然后民气和乐,聿成丰亨豫大之休①。见行垦荒定例,六年起科②。朕思小民拮据开荒,物力艰难,恐催科期迫③,反致失业。朕心深为轸念④。嗣后各省开垦荒地,俱再加宽限,通计十年,方行起科。其所司官员,原有议叙定例⑤,如新任官自图录叙⑥,掩袭前功⑦,纷更扰民者⑧,各督抚严行稽察⑨,题参治罪⑩。

鉴赏

本文是康熙皇帝于康熙十二年 (1673) 阴历十月十七日给户部(主管土地户口财政) 的谕旨,决定放宽垦荒征税的期限,奖励开荒,发展生产。全文分三层。

第一层,从“史”的角度讲明“富民”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首务”。因此,一定要使“田野开辟”,百姓有余粮余财贮存;征收有度,不致把百姓的钱粮征光。这样,百姓才能和悦欢乐,造成富足、顺畅、舒适、安定的繁荣局面。这是从理论上说明“宽限垦荒起科” 的必要性。第二层,指出现行垦荒条例规定六年后征税的缺点。康熙认为: 百姓垦荒很苦,物力艰难,深恐征税期短,反致百姓失去生计产业,不利于发展生产。这是从事实上说明“宽限垦荒起科”的客观依据。第三层,提出今后“宽限垦荒起科”的新条例: “通计十年,方行起科。”在执行过程中,管理垦荒的官员按其劳绩晋升; 新任官吏,不得窃取、冒认前任功绩,否则,必严行考核,题参治罪! 规定明确,奖罚分明。

据史载,明末清初战乱纷繁,全国土地荒芜,经济受到很大破坏。康熙当政后,实行奖励垦荒、与民休息的政策,取得显著成效。这篇就是康熙发展生产,富民强国的谕旨。作为一代封建帝王,如此爱恤民众,实为难得! 全文语词恳切,言简情深,充分表现了康熙皇帝爱民之深情,强国之决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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