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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图书馆始建于1924年,旧址位于老城正街13号,两层仿日式砖木结构的藏书楼,古色古香,属县级文物保护[1]建筑;2000年搬至城关镇杜村东街育英巷2号现馆办公。几经改革演变,县馆已发展成集古籍珍藏研究,文献借阅、电子阅览、讲座展览和社会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事业机构,隶属富平县文体广电局,其业务受省、市图书馆指导。2009年被文化部授予“三级图书馆”。
基本介绍
富平县图书馆始建于1924年,旧址位于老城正街13号,两层仿日式砖木结构的藏书楼,古色古香,属县级文物保护建筑;2000年搬至城关镇杜村东街育英巷2号现馆办公。几经改革演变,县馆已发展成集古籍珍藏研究,文献借阅、电子阅览、讲座展览和社会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事业机构,隶属富平县文体广电局,其业务受省、市图书馆指导。2009年被文化部授予“三级图书馆”。
富平县图书馆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现有职工19人,其中党员7名,中级职称7人,副研2名,馆领导高度重视政治业务学习及理论研究,努力提升馆员读者服务水平和能力。
为了保障读者免费享用图书馆基本服务的权利,富平县图书馆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图书馆各项职能,在搞好阵地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读者活动:形成了以县馆为核心,以农家书屋、基层图书室等为组成部分的富平县图书馆网络服务体系;连年面向不同群体举办图书漂流活动6次;响应陕西省图书馆服务联盟号召积极举办“关注乡村学生 享受阅读快乐”图书捐赠及献爱心阅读推广活动;每年春节前开展为群众义写春联活动及元宵节举办群众喜爱的灯谜晚会;依托共享工程资源和设备优势,免费为广大群众播放各类主题的视频;在电子阅览室免费向读者举办了“可爱富平”“女性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中老年计算机基本技能培训”“青少年书画技巧培训”等各类知识的培训讲座等,最大限度的满足了不同群体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2008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富平支中心在图书馆成立,实现了图 书馆办公自动化,同时充实和丰富了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服务内容,为读者创造了更加优越和便捷的阅读和休闲娱乐方式。电子阅览室、多媒体[2]放映室坚持对外免费开放,常年在馆内免费举办各种培训讲座,并组织工作人员利用投影仪等设备在县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城区主要街道、社区等地播放各类题材的影影片,同时免费发放本馆刻录的影视、戏曲光盘,使广大群众受益,从而扩大和增强富平图书馆、共享工程富平支中心的宣传力和影响力。
近年来,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图书馆工作取得了骄人成绩:2012年度省图学会授予“年度先进集体”;渭南市人民政府纠风办授予“市级优秀单位”;2011年渭南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中共富平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2010年中共富平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县级“文明单位”;连年被主管局授予“先进集体”“业务创新”奖。
荣誉属于过去,我们还拥有更加美好的未来!我们将坚持“人才立馆”的理念,以“读者第一 服务至上”为宗旨,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推动我县图书事业再上新台阶,为争创省级文化先进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展厅展馆
馆内设有借阅室、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参考咨询室、多媒体教室6个服务窗口。2011年起,富平县图书馆免费向广大群众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最大限度满足全县群众读书、看报,获取知识的需求。
馆藏实力
截止2012年底,文献资源总藏量10492册,其中古籍类1.8万余册。资源建设方面,把数字资源与传统文献并重作为馆藏建设方向,在收集综合性与普及性文献的同时,注重地方文献、特色文献等珍贵文献的保护与建设,2011年加入省图联合编目,2013年3月实现借阅管理自动化。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 、申办条件
凡16周岁以上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 证、军人证、护照等)均可办理。3-15周岁读者根据本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二、类型和功能
1、普通读者证:借阅保证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21天,可续借一次。
2、少儿读者证:借阅保证金5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21天,可续借一次。
3、老年读者证、残疾读者证:借阅保证金100元,年满65周岁的老年读者或持残疾证的残疾读者可以办理。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60天。
4、特殊读者证:针对上级领导或特殊人群可免收借阅保证金,可借书2册,借期21天,可续借一次。(该证内容不必公示,仅在系统内设置即可)
三 申办程序
1、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读者卡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
3、交费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
四 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富平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五 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补证需交纳工本费5元,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
2、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3、退证时保证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
办证时间: 周一至 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
周六至周日:
文献借阅须知
一、本室文献实行免证阅览,持本人读者证可办理文献外借手续。
二、每次限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21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2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加21天计算)。逾期未还,中文图书每册每天须缴纳逾期费0.10元。
三、老年读者(65周岁以上)、残疾读者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60天。如需代借,应书写委托证明。受托人办理代借手续时,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借阅证和委托人证明。
四、请爱护所借图书,不得撕页、污损、勾划、题写、调换、剪裁、折叠、丢失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违者按“富平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处理。
五、借阅时发现图书有污损现象,应向工作人员申明,由工作人员做技术处理。还书时若发现有新的污损情况,须按上述赔偿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六、为方便他人借阅并提高图书利用率,每位读者一次取阅图书不超过2册,并请在本室阅览。阅后需要归架图书,请放在还书车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七、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饮食、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手机等通讯设施请置于静音状态。
八、开放时间:周一至 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
周六至周日:
入馆须知
一、讲文明,读者入馆必须保持仪表整洁,请勿赤膊、穿背心、拖鞋入内。
二、读者须将随身所带的物品(书、包、雨具等)存放在门口寄包处(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不得将食品、饮料、口香糖等物品带入馆内。
三、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氛围。严禁在馆内吃东西、乱丢果皮纸屑、大声喧哗、打闹嬉戏、攀爬公共设施。
四、严禁在馆内吸咽、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推销商品。
五、严禁携带易燃物品进馆。入馆后请将自己的移动电话等通讯设施设置为静音状态,到指定的区域拨打或接听电话。
六、严禁在馆内睡觉、躺卧、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七、爱护馆内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严禁在馆内文献上乱涂、乱画、裁剪、撕毁、偷窃文献。
八、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本馆有关规章制度。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九、主动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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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搜狐,2019-07-29
- ↑ 多媒体技术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搜狐,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