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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的记忆(张雁群)

尘封的记忆
圖片來自免费素材图片网

《尘封的记忆》中国当代作家张雁群写的散文。

目录

作品欣赏

尘封的记忆

记忆像一坛酒,时间越长,香味愈浓。

题记

我敢说所有的男人在他了解到男女有别,有了潜意识的性别之分后,即不再是童言无忌的年龄,此时会从内心深处对异性产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恋。这种年龄大约在十二三岁,被称为“情窦初开”的季节,不知哪本书上说有这种意识的女孩子要比男孩子早上两年。所以上初一时,我不明白为什么女同桌的《青少年日记》、《中学生》不叫别人看,专叫我一个人看,而且经常会在生活上 处处关心我。懵懂的我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份关爱,因为我是班长。以至于别人说我们的“闲话”,我极力为自己辩解,甚至想尽办法冷落同桌,搞恶作剧,种种“劣迹”只为证明自己所谓的“清白”。看到她在桌边伤心哭泣,我反而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可她从未记恨过我,不管我对她怎么样,她依旧关心我。那时,我的视力不好,现在戴眼镜的中学生比比皆是,可那时在我们班甚至我们学校都是凤毛麟角。我配过一次眼镜,是和父亲到县城配的,当我意识到戴上眼镜面对全校师生时,性格内向的我在去取眼镜时坚持退掉了,为此反倒贴了十元钱,父亲心疼了好一阵子。所以我最怕老师在黑板上抄题,每当此时我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善解人意的她总会把作业本移到桌中间,我可以照着她的抄。只有此时我才会对自己的种种“劣迹”感到自责,可那只是短暂的一瞬,当那种所谓的“谣言”再次响起,我依然用我卑劣的行径证明我的清白。

初中三年,我唯一的女同桌,她用她的宽容与博大的胸襟一次又一次原谅我的过错,当我真正感到忏悔时,我们已不在一处,我考入职业高中,被当时称为低人一等的“三流学校”,而她在母校复习。强烈的自卑感使我很难适应新的环境,要知道当初上初中时我的成绩可是全乡第四名,初中三年,我一直都是班长,兼语文科代表。是初三的“脑神经衰弱”病使我走进了低人一等的学校。那时我自暴自弃,好几次星期天不想来了,家里不同意,我只有靠写日记打发时光。性格内向的我特别怀念初中的时光,我常常会在梦中梦到初中的同学、老师,当然还有我的同桌,我开始为自己的种种”劣迹”感到自责。其实同桌在我们班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孩儿,人长得漂亮,歌又唱得好,虽说学习赶不上我,可她经常代表我们班参加学校乃至县里的文艺比赛,每次都能拿回名次,所以一直是我们班的文体委员。长长的头发,白皙的脸庞,一笑两个酒窝,嗓音甜甜的,至今我都不明白,这么好的女孩儿在我身边,我怎会视而不见呢?自责过后,我总想如果一切从头再来,我一定会好好待她,绝不惹她生气,可时光如水,覆水难收。我很想弥补我的过错,我就给她写了一封长信,请求她的原谅。由于是第一次给她写信,我称她为同学,就连名字也要带上姓,足见当时的那种年龄,我的单纯。信是同村的比我低一届的男孩儿捎去的,那个男孩儿为我们做了一年的信使。我们谈各自学校的人和事,她的种种安慰化解了我的孤独与自卑。我安心上学,并发挥我的长项,坚持写作,那时县里的作文报办得正火,我总有文章发表,每次我总会给她寄一份,让她分享我的快乐。后来,她考入另一所高中,听说中招分数很高,报考职业中专未取上,虽说过了重点高中分数线,也只能到比我们学校稍好一点的普通高中。那时我们都要到邮局寄信,其实她们学校就在邮局后面200米,可我从未去找过她。

真正喜欢上她是在高二,是我确信了“日久生情”,我相信我一直都未变,并一直坚信她也不会变。我不止一次天真幼稚地想:如果她能这样宽容我一辈子那该多好啊!甚至不止一次在梦中梦到她,这种思念与日俱增,我只能把这种思念埋在心底,没有人知道这种煎熬的滋味。我不止一次想我应该见她一面,至少让她明白我的心。有了这种念头,我开始为我和她的会面做准备。

我专门用了一本作文本,开头的一篇是我在《辽宁青年》上摘抄的叫《敢于说爱》的文章。那里面写满了我对她的思念,当然是很含蓄的那种。我不明白,当时我哪来的豪情万丈。对于那本示爱的本子,除了开头记得清楚外,里面写的什么早被岁月掩埋了,但我想一定文笔很优美,因为在我所处的学校里我有充足的时间来抒发我的情感。可以说那时是我学生时代文章的鼎盛期,尽管里面没有过多的情与爱,但因为有了开头的铺垫,我想她会明白我的意思。

时间选在高二的暑假,以我的意思,即便是被她拒绝了,高三我也可以安心学习。现在想想,即使是她答应了我,我们相互之间又能给予什么?单纯追求那种无谓的口头承诺又有什么意识?或许这就叫年少轻狂吧!随便说一句,她家和我舅家同村。那天,我编了个借口对母亲说我想去我舅家,母亲没有阻拦,并准备了一些东西让我捎过去。一切准备停当,我到了四舅家,大舅、二舅均在外工作,只有四舅在家务农,上午我没有行动。到了下午,我让表弟到她家去叫她,他去了说没在家,我很失望,四妗问我找她有啥事,我说没事儿,四妗说她和刘村一娃子很好,那娃子和他们村也有亲戚,他们常在一起放牛,我听了很不是滋味儿。我说我回了,走出约一里地,我心有不甘,就这样回去岂不前功尽弃!我又折回去,在四舅家住了一晚,在第二天下午四妗亲自去把她约了出来。虽说我们常写信,可我们已两年没见面了,她比以前高了,胖了。四妗他们去地了,留给了我们两个人的空间,我们的谈话很尴尬,基本上问一句答一句,性格内向的我甚至不敢大大方方正眼瞧她,只有余光在她身上扫一眼迅速离开,做贼似的。当时的感觉是岁月让我们没有了共同语言,除了问侯学习上的事,已没有让我们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尽管如此,在临别时,我还是将我的作文本送给了她,她有些疑惑,但还是接住了。

之后是漫长的等待,我从未感到那年的暑假过得那么慢,我盼望早些开学,因为开学后她会给我一个交待。在开学后约一周我收到了她的来信,她拒绝了我,她没有说原因,用的是一个省略号,“说真的不能答应你,因为……”,总之拒绝了我。这种结局我曾不止一次设想过,所以没有过多的伤心。随后的日子只要一有想她的念头,我就会拿出那封信,告诫自己不要想她。我开始安心学习,不再给她写信。我想既然到了这份上,也就无话可说了。

按说我应该恨她,我却一点也恨不起来,毕竟她曾给我留下过美好的回忆。我想元旦时我会给她寄贺卡,毕竟朋友一场。可没等到元旦她就来信了,质问我为什么不给她回信,难道因为那就不交往了吗?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又给她写了一封长信,告诉她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感谢她初中三年对我的照顾,我想补偿我对她的冷淡,我极力为自己辩解。我们又开始写信了,彼此从未涉及那个敏感的话题。

我早她一年毕业,我之所以选择放弃高考,并非我的学习成绩因她而一塌糊涂,我的成绩在班里算中上等。全因家庭条件所限,父母年纪大了,母亲有体弱多病,二哥要结婚,一切都要花钱,再说他能供我上到高中已是不易,为了父母,为了家庭,我选择了放弃,至少我不再成为家庭的负担。

毕业后,我到鸡场干过,到砖场干过,和她一直保持着不咸不淡的联系。在我的请求下,她给我寄来了照片,照片上她笑得很美。寂寞时我就看她的信,看她甜甜的笑,虽说我已对她不再抱太多的希望,我不知道我一直在等什么,我更不知道我们会有怎样的结局。

随后的半年多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那年正月初八,体弱的母亲突然病倒,这次的病来得急且猛,病倒后再也没有起来,一直到去世都是“植物人”状态。我和二哥除了做豆腐卖豆腐,维持正常的生计外,就是奔走于药店,想尽了一切办法,也没有让母亲醒过来。那段日子我在泪水与汗水的交织中度过的。大姐、二姐、大哥、二哥我们姊妹五人轮流给母亲喂饭、翻身、喂药。我们以一颗虔诚的心希望我们所做的一切能感动上苍,可一切都是徒劳,母亲像一盏熬尽了油的灯,油尽灯枯。在那年夏天离开了我们,这段时间里我的心里只有母亲,想的最多的也是母亲的病,一直没有和她联系。

就在我将要把她忘掉的时候,那年的十月,一封来自省城的信唤起了我内心深处那份快要冰冻的情感。她说她考上了省城的一所院校,我家里发生的一切她都已知道,鼓励我一定要振作起来,千万不要被自己打败,更不要忘记自己为之奋斗多年的梦想。“农村的生活虽然单调,但只要有梦想,有所追求,就永远不会寂寞!”热切的话语令我感动,同时又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我与她有了天壤之别。如果她不去上学,和我一样在家务农,她们村在上半乡,偏远且交通不便,而我们村频临县城,我追她有绝对的优势,我一直奢望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一定能感受到我的良苦用心。可如今一切都变了。面对她的鼓励与安慰,我又不愿这么快结束我们的一切。我们又开始写信了,谁都没有再提那个敏感的话题,只要我不再提,她绝对不会提,我不会提,我有自知之明,我把她当作生活中可以倾诉的对象。说具体形象点,就像现在的网友聊天,网络是虚拟的,而我和她却是现实的。

两个月后放寒假的时候,她特意来看望我,虽说只是短暂的几分钟,并未说上几句话,我很殷勤地给她找了几本《洛神》和别的小说。送她走时,在邻居羡慕的目光中我觉得自己很神气,很自豪。很有点《平凡的世界》中田晓霞到工地上看望孙少平时,孙少平的感觉,田晓霞要嫁给孙少平,如果不是那场意外,他们一定能走到一起。我明白我们不会有那样的结局,毕竟生活不是小说,现实与文学总有距离,永远不可能等同。我一直想,她之所以和我通信是因为她在新的环境没有适应前寻找的一种精神上的寄托。一旦她适应了新的环境,将自己充分融入其中,我将成为她永远的过去。大学的生活是五彩斑斓,丰富多彩的,虽说我没有上过大学,但我看过许多大学生写的文章,我能体会到。她会遇到许多比我更优秀的男孩儿,因为他们和她始终处在同一天平上,因为他们是天之娇子,有着相同的生活环境。当我明白这一切后我的心变得很坦然,我不在有过多的奢望,所以对她来信次数的减少以及话语的简短表示谅解。我明白我们的故事已接近尾声了,之所以没有结束是因为谁也不想落下“寡情薄义”的名声,毕竟我们相识已经八年了。八年,一段说长不算长,说短也不算短的日子,我却攻不下她的心。八年使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八年里多少美好的回忆见证了生命的绚烂。初恋是美好的,我的初恋一直是在我一厢情愿的单相思中度过的,或许我有机会,只是我失去了。十几年过去了,以我成人的眼光来看只能算生命中一个小小的插曲,成长路上一点小小的浪漫。之所以结束得这么匆忙,是因为我已到了二十一岁,无论是我的家人还是我的亲戚都认为我该说媳妇了,我和父亲的生活中缺少一个料理家务的人,一旦给我成家后,父亲也就了却了心愿,他已是六十奔七十的人了,早该享清福了。他们开始给我介绍对象,我的生命中又有了别的女孩儿,从真正意义上能够谈婚论嫁的女孩儿。在她的信我一直未回之后,她就再也没有来过。她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关于她的故事只能留在记忆里。因为我的生活里又有了别的女孩儿。

母亲去世那年我二十岁,时隔一年也就是二十一岁就有人给我说媳妇了。在农村,男孩儿、女孩儿一旦过了二十岁就有人介绍对象,农村有的妇女特别爱当媒人。虽说时代变了,不再要求父母之命,但媒妁之言还是要走的,便于双方在彩礼上有回旋的余地。当媒人的一般是邻居或是亲戚。见到男孩儿的父亲或是母亲说:“给你家娃说个媳妇吧!”对女孩儿的父亲或是母亲说:“给你家闺女寻个家吧!”没有不愿意的,因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天经地义的事。随后约个日子,让男女双方见个面,若有意,再往下说,若不愿意,就当没说,反正谁也没拿谁啥。也有男孩的父母对媒人说:“我这娃二十多了,你看有合适茬给我娃说个媳妇。”也有女孩儿的父母对媒人说:“你看有合适茬给我闺女寻个家。”农村的媒人不白当,订婚后男方要谢媒,所谓谢媒就是带上好烟好酒答谢媒人。

二十一岁的前半年,最热心的是大姑。那时我心高气傲,一直把文学看得很神圣,再加上经常有文章发表,所以我一直想找一个喜欢文学的女孩儿。可我接连碰壁,竟然连一个初中毕业的都未遇上。记得有一个女孩儿是上半乡的,初次见面,连我叫啥都不知道,就贸然问了一句:“你家有房子吗?”我一听就火了,心说没房子我住哪里?出于礼貌的热情陡减,我啥也懒得说了。临走时,大姑让我送她,我想这种势利人也值得我送?!我理都没理。几次失败后,大姑不明白我到底想要啥样的,很生气地说,再也不管我的事了。

那年的八月份,由姐夫牵线,他的姐姐给我说了一个她们村的女孩儿。几次碰壁之后我变得现实起来,不再那么清高,所以对那女孩儿比较满意。谁知见了一个多月后竟不了了之,关于这个女孩儿,我会在后面详细描述。

再次碰壁之后,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前几次都是我看不上人家,现在轮到人家看不上我。我想凭我高中毕业,又有一手好文笔,就不信我找不来合适的。

正在这时,大嫂的姐姐给我说她邻家的女孩儿。初次见面,没有说几句话,甚至连她的长相都没有记住我就说愿意。我想那时多半是为了赌气,为了证明我不是说不来媳妇,这种思想一直到换手续订婚之后,还在左右着我。

所谓的换手续就是男方给女方包一些钱,女方给男方一块手帕,日记本之类的,女方到男方家吃顿饭,算正式确定婚姻关系。现在包的钱在五千元左右,还要“三金三银”什么的,我那时给五百元。记得那时我刚卖了两头猪,五百元订婚,六百元买了人力三轮车。

随后的一段日子里,我不止一次问自己:我了解她吗?她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我能和她过一辈子吗?我的心里一直没有底,想想别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我也就听天由命吧。

在此有必要交代一下:她长得不太漂亮,娃娃脸,身材有点胖,用农村人的话来讲叫“浑实”,在此就不呼其名了,就叫“胖妞”吧,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和她终究没能走到一起,什么原因,听我慢慢说。

“胖妞”的家在上半乡,路特别难走,第一次去她家是次年的正月初二。我们这里每年的正月初二,无论是新女婿还是老女婿都要在这一天给丈人、丈母娘拜年,当然我也不例外。当我推着车子在崎岖的山路上前行时,我后悔了,特别是想到今后要在这条路走一辈子时,我后悔不该赌一时之气,将自己弄到如今进退两难的境地。好在她们一家对我很热情,特别是我未来的丈母娘在我碗里捞了六个鸡蛋,真让一向不爱吃鸡蛋的我难以下咽,盛情难却,只有强忍着吃下去,回来难受了好几天。那天她家人很多,我们几乎没有单独谈话的机会。

正月十九的时候她来了,中午饭是她做的,记得那天吃的是捞面条,面是她擀的,菜是她炒的,和父亲一直凑和着过了一年多的我们能吃上可口的饭菜,使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希望,初二回来对这桩婚姻一直忐忑不安的我终于平静下来。她在我家一点也不拘束,仿佛这里就是他的家,她就是这里的女主人。这次来住了两三天。当时我和二哥住在一个院,晚上她和二嫂住在一快儿,却给我留下了深深的眷恋。

第二次是一个多月以后,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正是这一次我对她有了更深的了解。虽说最终的结局是我背叛了她,但我不能不从心底里承认她是一个好姑娘。她除了不是很漂亮外,她勤劳、善良,我明白我不能和她一起谈文学、理想与追求,至少她是理家的好手。

春意盎然,爱情的种子在我的心里蠢蠢欲动,至今我也忘不掉那个美好夜晚我的初吻,我对女孩初次心灵的感应。和同桌初恋是纸上谈兵式的,我一方单相思的承诺,我们除了在学习上接触过,相互之间甚至没有拉过手。而我和“胖妞”的接触使我感受到恋爱中的温馨与浪漫。尽管我从不少文学名著里看到过许多关于爱情的描写,但那一切都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近于幻想,最大的幸福也是在梦中曾有过的模糊般的记忆。而我们却是活生生的,实实在在的,看得着摸得着的。那晚,趁着夜色我俩手挽着手来到村头的小树林,在一堆乱石上坐下来,我鼓足勇气把她抱在怀里,我的脸能感受到她脸上的灼热,当我的手伸进她不算太厚的上衣里,接触到她浑圆结实的乳房时,她的身子抖了一下,我的手顿了一下,还是义无返顾地抓住了它,我开始听到她沉重的呼吸,我的唇在她的脸上搜索着,当两唇相触,探寻到她绵软的舌头时,我晕炫了,我深深陶醉在热吻里,忘记了一切,除了沉重的呼吸,一切都是静止的。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分开时,都感羞涩与不安,仿佛做错了什么,手紧紧握在一起,相互都能感受到对方的燥热与冲动。二十多年来我第一次体会到由女孩儿带来的幸福与甜密,坐了很久,等我们的心都平静下来之后,我们才离开了小树林。往事历历在目,那片小树林早已盖上了房子,而记忆里美好的东西是永远都无法代替的。

这一次她住的时间比较长,帮我们洗衣、做饭,整理家务,大大方方地喊父亲“爹”,从父亲开怀的笑声里我感受到父亲心底的满意。

也就是那次,我和大哥往菜地里拉茅粪。茅粪得从城里拉,用茅桶一桶桶从粪池里提上来灌进车上的大铁桶里,由于缺少帮手,我干了两天就病倒了,浑身特别是腰疼得难受,大哥把我拉到医院也没看出啥毛病。后来在大姐村子里的医生那里输了五天液才痊愈。五天里,她和我一起去大姐家,一起搀扶我回来,照顾我无微不至,让我既兴奋又感动。

那年的头茬是白菜,在浇菜时,她到大嫂那里担浇水的管子,大嫂住在村南边,要过沟才能到,她浑身是劲,担回来毫不含乎。其间我教会了她下跳棋,每天晚上我都会和她下几次。笑声是生活里最美的风景,它代表着和谐、幸福与美满。

收白菜时,大姐盖房,我去撺掇,我叮嘱她下午砍菜,晚上我回来拉。晚上回来时,地头堆了一大堆白菜,我推着三轮车走到地头一看火气就上来了,我大声说:“叫你砍一车,谁叫你砍这么多!你不知道一车有多少?”她一声不吭,父亲在一旁说:“下午把她挣得不轻!”我恨恨地说:“怨她自己没眼!”那晚我们装了满满一三轮车,上面又装了两袋。由于太多,第二天早上我和她一起去卖,一路沿公路边的村,到韶县县城边临近晌午多才卖完,我绷紧的脸才有了笑容。我丝毫没有体会到她的感受,更不会对她说一句道歉的话。

晚上有时我们还会出去,还会搂抱在一起,我没有进一步的想法,我是一个保守的人,我一直固执地认为要把美好的东西留到新婚之夜。而我最大的顾虑就是二哥还没有盖房,没有房子我们就不能结婚。正是基于这种想法,我的行动一直在她身体的外围,也因为这我才能在厌倦了她之后,才能顺利地,无牵无挂地分手。

直到结婚之后,我才明白那时的我对性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新婚之夜的慌忙与错乱使我显的很无知。后来我想即使我想有所想法也是徒劳,因为我根本就不了解女人。

如果她不来住,我就不会对她有更深的了解,我一定能和她结婚,等结了婚,一切都无法挽回,即使我有一千个一万个理由不愿意,也只有听天由命,因为像我这样的家庭,结婚离婚一起一落简直就是一种奢望。我开始听到关于她的一些闲言碎语,甚至麦收时节她妈叫她回去,她没回帮我收麦都被别人传为笑柄。别人的话只是私下里说,而大哥与大嫂的指责使我开始对她有所动摇,特别是经历了那次不愉快之后,所有的优点也变成了缺点。

麦罢过后,父亲说该给她买衣裳了。在我们这里,每年的冬夏两季订婚的男方都要给女方买衣裳,衣裳的贵贱要视双方各自的家庭而定,也有买成布料或给成钱让女孩自己去买的。想想她对我的帮助,我还是和她一起上街买衣服,尽管我对她的感情已有所动摇,但还没有下决心分手。在街上我不知道他她的眼光有多高,不是说她非拣贵的买不可,从东关到西关,再从西关到东关,足转了两个来回,就没有她中意的。我这个人逛书店可以成晌转,对买东西特别是买衣裳是门外汉不说,最缺乏的就是耐心。本想买好衣裳和她一起去照相的,挺浪漫的心情被她一圈又一圈的转悠给搅坏了。我大声吼道:“你到底买不买?!不买我走了!”她对我的态度也有些反感:“你走就走!”我真的气呼呼地走了。二姐家住在县城,我在二姐家吃了晌午饭,并美美地睡了一觉才回来。我想她一定被我气走了,谁知回来后她在蒸馍,见我回来并没有生气,反倒叫我有些不安。但并没有抑制我对她感情的淡化,我固执地认为:现在没结婚就这样,等结了婚还不知道会咋样!第二天她要回家,送她走时,我给了她一百元钱,我想当时之所以那么做,是我对她感情上的一种补偿吧,毕竟我有负于她!

她走之后,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时关于她的风言风语接踵而来,我开始静下心来认真思考我的未来。她的勤劳固然重要,可她的邋遢,她的缺乏心计,让我的心里很矛盾,一闭上眼全是她的缺点。我试着把自己的想法给大嫂说了,她听后说:“你看看你俩像啥样子,门干人都笑成啥了!谁家闺女成天住在婆家?!你不说我还不想说哩!上次你二姐说我不让说,想只要你愿意!不愿意也好,要不等到结婚啥都晚了!”我又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大姐、二姐听,她们都支持我,更坚定了我退婚的决心。最难过的是父亲这一关,我叮嘱他们先不要给父亲说。

没几天,媒人下来了,我正在菜地浇菜,父亲并不知发生了什么,媒人一个劲问我为啥不愿意,我说不愿意就是不愿意!我想既然不愿意,就不要再说些毛病,以免影响人家以后寻家。媒人见问不出什么,就说她的父亲很厉害,扬言叫我难堪!我一听就火了,她父亲难道是老虎,还能把我吃了不成?媒人说现在她家都瞒着她一个人,非让我上去讲清楚不可。我明白上去意味着什么,心想幸亏我没把她怎样,否则我将无法收场。父亲在一旁听明白后,气得连说带骂,非要打我不可。我见势不妙,对媒人大声说:“你回吧!我会给她讲清楚的!”撒开大步向大姐家跑去。

在大姐家住了两天,等她们劝过父亲之后才敢回家。父亲一连好几天都不和我说话,我知道我太伤他的心了,他已是快七十的人了,一心想早日让我成家,了却他的心愿。随后我给她写了一封信,信很短,大意就是我思前想后觉的我们在一起不合适,我对不起她,祝愿她早日找到比我更好的男孩儿。听说她接到信后大病了一场,病好后就不善言笑了,又听说她结了婚又离了婚,又结了婚,生活得不是很好,这些都是后来的事。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却吃了一次,吃得我终生难忘。

和“胖妞”断了之后两个月,大姐夫说我去年中意的女孩儿现在还没有寻家,问我还想不想说。想想已一年多了,和“胖妞”订婚缘与对她的赌气,其实我从心里还是喜欢她的。我尝试着给她写了一封信,那时我在县“蝴蝶梦”文学协会参与主办《吟风报》,那时我们几个文学青年抒发雄心壮志的一方天地。寄信时捎带给她寄了一份《吟风报》,上面有我一篇文章《文学梦》,缘于我对文学仍不死心,还想找一个喜欢文学的。信寄出没多久我就收到了她的回信,说她已忘记了我的模样,想再见一见,我的心又一次兴奋起来。

那天见过面之后,我提议上街玩,她欣然应允。我和她顺便到二姐那里转了一圈,是想叫二姐也看看。那天我们玩得很开心,还在一起照了相。临别时,我说如果没意见就选个日子订下来,她说快到八月十五了,等过了八月十五再订,她不想这么快就让我去她家,我听后爽快地答应了。

一星期后,我到媒人那里约她到我家取相片,并事先约好了家人,让他们帮我参谋参谋。当天晚上的家庭会就是针对她开的 ,父亲彻底不管了,他们都看我的意思,只有大嫂说她人太胖,走路不对劲。我不明白当初“胖妞”那么胖她为啥不吭气,本来的好心情全被破坏了。

所以过了八月十五我一直犹豫着拿不定主意,以至于在菜市场上卖菜遇见她也去卖菜时竟未问她。许是上学看书多的缘故,我的视力不好,其实我根本就没见她,当时她在市场西头,我在东头,或许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她临走时对同村卖菜的人大声说了一句:“我回了啊!”正是这熟悉的声音才使我抬起头来,等我见到她时,已是她推着车子远去的背影。如果我当时追上去,或许会是另一种情形,可我那天不知那根筋出了问题,硬是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无动于衷。

回家后闷闷不乐了好几天,直到有一天姐夫问我:那女孩你还说吗?不愿意就算了。我才开始行动,到媒人那里约她出来,她对我有些冷淡,我明白其中的原因,我天生嘴笨,不会在女孩子面前花言巧语,所以没有过多解释。我提议上街游玩,想想上次街上的快乐,我想一起去看电影,让她听听我的想法,缓和目前不愉快的局面。她推辞了半天,或许对我还未完全失去信心,就答应了。到街已快晌午了,我说吃过饭后一起看电影。她说让我到她表哥家吃饭,我没想那么多就答应了,我不知道她是想让她表嫂帮她拿主意。也怪我平时不修边副,一门心思挣钱说媳妇,虽说我的勤劳在村里有目共睹。那天走的匆忙,胡子该刮了也没顾上,二十多岁像三十多岁,再加上到陌生人家里那份拘谨,那份木讷,难怪人家看不上我,那顿饭吃的很冷清,我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很想尽快逃离。如果我善于言辞就不会拘束,虽说在纸上我能一泻千里,无拘无束,可在现实中我却一点也骄傲不起来。

吃过饭后,她扭头就走,我不明就里,忙问电影还没看哩,她冷冷地说:回!我追了很远,一个劲问:咋啦?咋啦?她停下车子说:“咱俩在一块不合适,希望你以后能找个比我更好的!”说完骑上车子扬场而去,留下我楞了足有十分钟才回过神来,心情低落到了极点,不知道是怎样回了家。晚上我彻夜难眠,我没想到结局会这么快!我喜欢 她,是我没有好好把握这份情感,我希望她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第二天卖完菜已是下午两点多了,饭都没顾上吃就去邮信。

我一直期待她能回信,那几天时间对我来说特别的慢,一分一秒都对我是一种煎熬,随着时间的流失我的心一点点往下沉。一个星期过去了,我的心彻底失望了,现实告诉我又一场感情过去了,我必须清醒地面对现实,一切都犹如一场梦,转眼我将步入二十三岁。

那年冬天,父亲央求别人给我说媳妇,一连见了五个,都是人家不愿意,甚至一个山里的女孩也看不上我,我知道关于我的传闻在村里早已不是秘密。父亲开始数落我眼光高,以前挑三拣四,现在不挑不拣也说不来了,看你以后说不上媳妇咋办?名声坏了,媳妇不好说了。我知道父亲一直对我和“胖妞”的事耿耿于怀,我的心郁闷极了,我恨自己优柔寡断,没有好好把握机会,错失了姻缘。再说这种事可遇不可求,只有慢慢等待。那个冬天,我在烦燥中渡过,在忏悔中渡过,更是在父亲的唠叨中渡过。

直到第二年的春天,遇到我的妻子,一个清纯又吃苦耐劳的女孩儿。没有山盟海誓,没有轰轰烈烈的你死我活,一切都平平淡淡,水到渠成。我没有过多期望,更没有过多的奢求,缘与年龄的增长和对生活的坦然。经历过之后,我才明白,婚姻天定!正如老辈人所说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有缘无份,有份无缘都不能叫缘分,更让我明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千呼万唤姗姗来迟的婚姻,在女儿活泼可爱的笑声里感受生活的千般万般美好

而我的初恋注定要成为一生中永久的回忆[1]

作者简介

张雁群,男,系三门峡市作家协会会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