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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力(墨子提出的思想)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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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力(墨子提出的思想)这种思想是战国之际,面对宗法分封制遭到破坏、诸侯争霸的社会大环境下,墨子提出统治者重视中下层劳动人民,注重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以此来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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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提出者:墨子

提出时间:战国时期(前475-前221年)

所属阶级:劳动人民

背景:诸侯争霸生灵涂炭

简介

这种“尚力”的思想由于与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局势不符,以及封建社会的悄然来临,所以没有受到统治者的青睐。但一直是各朝各代用来稳定民心,巩固统治的理论依据。

历史渊源

民本思想 “尚力”是古代民本思想的继承。"民本”一词最早出自《尚书·五子之歌》,原句是: “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夏康之弟劝诫夏康而作的诗歌。意思是民众是国家的根本,作为统治者要敬民、重民、爱民,认识到民众的力量,自我约束,修善德行。慎重处理民事、国事。

其他主张 在《墨子·鲁问》中,墨翟提出了墨家的十大主张。即"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尊天"、"事鬼"、"非乐"、"非命"、"节用"、"节葬"。他认为,要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十大主张中最适合的方案。如"国家昏乱",就选用"尚贤"、"尚同";国家贫弱,就选用"节用"、"节葬";等等。墨家是一个有严密组织纪律的团体。他们的领袖称为"巨子"。第一任巨子是墨子,后来的"巨子"有孟胜、田襄子、腹等。由"巨子"执行"墨子之法"。墨者"巨子"腹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人,本应依法处死。但秦惠王认为腹年老,只有一个儿子,就命令不杀。  腹却说,墨者之法规定:"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是禁止杀人伤人的必要措施,它符合"天下之大义",还是坚持把自己的儿子杀了。①这个故事生动的反映了墨家纪律的严明。正因为如此,墨者很能战斗,具有"赴火蹈刀,死不还踵"②的精神。但是,墨家是一个具有宗教性的集团,往往容易被人利用。据《史记》记载,在楚国旧贵族阳城君等杀害从事变法改革的吴起时,墨者"巨子"孟胜就站在阳城君一边。后来阳城君畏罪逃走,楚国要收回其封国。孟胜为阳城君守封国,忠于阳城君。他传"巨子"于田襄子,自己为阳城君死难,许多弟子也从其死。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墨者有"侠客"的精神。正如《史记·游侠列传》所说的游侠那样:如果行为并不符合正义,但是说话算话,讲信用,答应人家要办的事就必须办到。而且行动果断,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去解救别人的危难等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