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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占乡 |
中文名 :峰占乡 所属地区: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
峰占乡,隶属于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地处阆中市东北部,东与广元市苍溪县龙山镇接壤,南连鹤峰乡,西邻龙泉镇,北接鹤峰乡,距阆中城区88千米, 区域总面积32.69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峰占乡户籍人口为9984人。 1950年,设峰占乡;1958年,峰占乡改为峰占公社;1984年,由峰占公社改为峰占乡。截至2020年6月,峰占乡下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地龙峰街。 截至2019年末,峰占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1个。 [1]
目录
位置境域
峰占乡地处阆中市东北部,东与广元市苍溪县龙山镇接壤,南连鹤峰乡,西邻龙泉镇,北接鹤峰乡,距阆中城区88千米, 区域总面积32.69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峰占乡境内最高点位于峰占观,海拔850米;最低点位于金鸡垭。
气候
峰占乡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其特点是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光照适宜,四季分明;具有春旱、夏热、秋凉、冬冷的气候特征;春时有倒春寒,夏时有洪涝,秋时有霖雨天,冬常有霜雾;多年平均气温15.3℃;年平均日照时数1192小时,降雨集中在每年的5—9月,8月最多。
水文
峰占乡境内河道属嘉陵江水系构溪河支流。
自然灾害
峰占乡主要自然灾害为旱灾、涝灾、大风、冰雹等。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发生在1991年,农作物淹没面积200余亩,损毁村道公路10千米,房屋倒塌20户,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自然资源
峰占乡境内矿藏资源主要有天然气资源,尚未开采。2011年,峰占乡有耕地9100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峰占乡总人口有110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80人。总人口中,男性6300人,占57.3%;女性4700人,占42.7%;14岁以下826人,占7.5%;15—64岁8482人,占77.1%;65岁以上1692人,占15.4%;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峰占乡人口出生率7‰,人口死亡率9‰,人口自然增长率-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89人。 截至2017年末,峰占乡常住人口为10115人。 截至2018年末,峰占乡户籍人口为10031人。 截至2019年末,峰占乡户籍人口为9984人。
经济
综述
2008年,峰占乡生产总值实现6454万元,人均纯收入3512元。 2011年,峰占乡财政总收入1300万元,比2010年增长8.3%;农民人均纯收入5436元。
农业
2011年,峰占乡农业总产值7200万元。峰占乡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峰占乡生产粮食1.1万吨,其中水稻4300吨,小麦2700吨,玉米3800吨。经济作物以沙参、油菜、生姜、花生、苗木为主。2011年,峰占乡生产沙参300吨,油菜600吨,生姜0.6万吨。峰占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兔、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峰占乡生猪出栏1.5万头,兔出栏0.5万只,牛出栏0.2万头,羊出栏1.2万只,上市家禽12万羽。
工业
2011年,峰占乡有工业企业4家,职工57人,工业总产值为240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峰占乡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190人,专任教师6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分设小学部和初中部,小学在校生340人,初中在校生270人,专任教师4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峰占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2个,各类藏书1.2万册;有社区灯戏演出团1个。截至2011年末,峰占乡有线电视入户率85%。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峰占乡有医疗卫生机构1个,个体诊所3个,村(社区)卫生站12个;设病床14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3张;专业卫生人员5人,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3人。
社会保障
2011年,峰占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32户,人数38人,月人均130元,比2010年增长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80户,人数850人,支出61.2万元,比2010年增长3%,月人均60元,比2010年增长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3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13.5万元,比2010年增长13%。